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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十九期)

  2016年2月-3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组织了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铅、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过氧化值等11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8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8家生产企业,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8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共抽检速冻食品26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19家生产经营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26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产品信息见附件)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60630

关键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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