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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16年第十四期)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2016年兵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和合格产品信息 (2016年第14期)进行公示。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17类食品共218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8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9批次,粮食加工品20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糖10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20批次,调味品8批次,全部合格;糕点23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3批次;饮料12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具体如下:

  糕点不合格产品1批次: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农场建民蔬菜店销售的标称巴里坤县大河镇丰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丰园月饼(商标:民芮,规格型号:800g/袋,生产日期:2016年05月22日)检出酸价值为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1.6倍。

  冷冻饮品不合格产品3批次: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绿洲街金城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博乐经济合作区天龙冷饮食品厂生产的白兰瓜雪糕(商标:无,规格型号:60g/ 袋,生产日期:2016年06月01日)检出大肠菌群值为930MPN/100m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50MPN/100mL)高出2倍;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绿洲街金城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博乐经济合作区天龙冷饮食品厂生产的足球队(可乐味棒冰)(商标:无,规格型号:90g/袋,生产日期:2016年 06月01日)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值为2.7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65g/kg)高出4倍;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绿洲街金城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锦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娃娃头雪糕(商标:锦德,规格型号:68g/袋,生产日期:2016年05月27日)检出蛋白质含量为 0.4%,仅为标准规定(不小于0.8%)50%。

  饮料不合格产品1批次: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绿洲街金城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瑞泰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石榴汁饮料(商标:阿娜尔汗,规格型号:500mL/ 瓶,生产日期:2016年04月23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值为0.17g/kg,比标准规定(标准规定饮料中不得检出,但该产品标识果蔬汁含量 30%,遵循带入原则,限量为不超过0.09g/kg)高出1.8倍。

  二、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协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环节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协查,对本次食品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处理,并督促经营环节所在地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经营环节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909

     2.食品抽检合格-20160909

关键字:药品,化工医药,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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