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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7批次产品不合格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26日发布2016年第38期食品抽检信息,7批次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3类食品12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合格样品118批次: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3批次,冷冻饮品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蔬菜制品22批次, 调味品17批次,饮料2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罐头1批次,肉制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1. 龙江县双雪淀粉厂生产的双雪粉条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指标超标。2. 哈尔滨天明食品厂生产的天明水晶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超标。

(二)罐头不合格样品1批次:海林市森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森乡蘑菇苯甲酸指标超标。

(三)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1.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革新市场刘家卤味店生产的黄焖牛肉山梨酸指标超标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指标超标。2. 佳木斯天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腿肠菌落总数指标超标。3. 牡丹江市红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浩陈记牛肉干(原味)菌落总数指标超标。

(四)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齐齐哈尔市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达陈醋总酸指标不达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抽检合格-20160926.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926.xls

 

关键字:药品,化工医药,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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