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实施省市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共有192批次食品合格,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标称生产企业、食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一)饮料。在湘潭市雨湖区南观音小商店抽检的湘潭南观音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在湘潭市雨湖区乐百氏纯净水专卖店抽检的湖南醴陵市凤王山泉水厂生产的凤王山泉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二)水产品。在湘潭市雨湖区砂子岭四通海鲜店抽检的罗氏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在湘潭市雨湖区农产品物流中心淡水鱼区(夏年强)抽检的黄鸭叫检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在第一时间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通知湘潭县、雨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1、第5期合格食用农产品8月-1
2、第5期合格食用农产品8月-2
3、第5期省抽转移合格食品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