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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监局关于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赣质监监字〔2016〕43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局:

  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日用陶瓷等25种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32家企业生产的25类571批次产品,经检验,513家企业生产的552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6.7%,比2015年同期提高了6.6个百分点;检出19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其中抽查了本省428家企业生产的467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459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8.3%;抽查了外省104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93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9.4%。

  (二)本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含90%)的有21类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4.0%;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在90%-80%之间的有1类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4.0%;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下的有3类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12.0%。

  (三)本次监督抽查产品的特点:一是对儿童玩具、童车、学生文具、一次性筷子、压力锅、日用陶瓷、不锈钢厨房设备、商用灶具、电风扇、卫生巾、休闲服装、软体沙发、弹簧软床垫、金属家具等14类日用消费品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6.0%;二是对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陶瓷片密封水嘴等2类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0%;三是对手扶拖拉机、电工圆铜(铝)杆(线)、插头插座(开关)、活性炭、紧固件、动力用煤、消防水带、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钨与稀土及其制品等9类工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36.0%。

  二、结果分析

  (一)日用消费品

  1.一次性筷子。共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含水率、二氧化硫浸出量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童车。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材料质量、适用年龄和体重、锐利边缘和尖端、外露突出物、机械部件的连接、安全警示等42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3.玩具。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机械和物理性能、材料、小零件、模塑玩具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突出物、活动部件间的间隙、易燃性能、玩具标志和使用说明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4.日用陶瓷。共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微波炉适应性、裂穿和渗漏、铅溶出量、镉溶出量、底部不平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5.不锈钢厨房设备。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尺寸公差、形位公差、水槽满水试验、承载试验、水平受力试验、外观质量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6.商用灶具。共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密封性、火焰稳定性、熄火保护装置要求、干烟器中一氧化碳含量、点火率、表面温升、结构等13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7.电风扇。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偏差、泄漏电流、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18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8.压力锅。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合盖安全性、工作压力、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耐内压力、破坏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等13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9.卫生巾。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pH、吸水倍率、渗入量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0.学生文具。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可迁移元素、苯、甲醛、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1.金属家具。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表面涂层理化性能、金属喷漆涂层理化性能、装配要求、载重性能、结构强度、稳定性、功能要求、安全性能、外形尺寸及公差、零部件的互换性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2.弹簧软床垫。共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弹簧、面料物理性能、铺垫料物理性能、卫生与安全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3.休闲服装。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PH值、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项目。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的明示值与实测值不相符。

  14.软体沙发。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木制件外观质量、木制件用料要求、缝纫和包覆外观质量、面料外观质量、摩擦声、防锈处理、安全性能、泡沫塑料表观密度、铺垫料用料要求、五金件及其安装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木制件用料要求、泡沫塑料表观密度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二)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15.陶瓷片密封水嘴。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流量、密封性能、抗水压机械性能、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流量、密封性能、表面耐腐蚀性能、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6.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共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内水压力、外压荷载等项目。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三)工农业生产资料

  17.手扶拖拉机。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使用信息、安全防护、坡道停车制动、密封性能、外观质量、整机参数、最小转向圆半径、动态环境噪声、驾驶员操作位置处噪声、涂漆质量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8.紧固件。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螺纹止通性能、硬度、尺寸、力学性能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19.插头插座(开关)。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接地措施、绝缘电阻、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电气间隙等12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共抽查了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绝缘电阻、介电强度、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导线和电缆的布置、连接的可靠性、通电操作试验、防护等级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17个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1.电工圆铜(铝)杆(线)。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电阻率、抗拉强度、伸长率、尺寸、外观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2.钨与稀土及其制品。共抽查了41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其中稀土48批次,钨32批次。重点检验了稀土总量、稀土杂质、非稀土杂质、化学成分、费氏平均粒度、松装密度、密度等项目。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3.活性炭。共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碘吸附值、吸附力、亚甲基蓝吸附率、焦糖脱色率、氯化物含量、PH值、铁含量、灰分含量等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PH值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4.消防水带。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质量、内径、长度、试验压力、最小爆破压力、单位长度质量、附着强度、标志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内径、长度、最小爆破压力、附着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25.动力用煤。共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全硫、灰分、砷含量、磷含量、氯含量、汞含量、氯含量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氯含量超标。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局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外省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不合格产品,省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移送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进行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软体沙发、动力用煤、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活性炭等产品质量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可采取综合整治、服务帮扶、预警监测等方法,严密防范质量问题、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一种产品、一类企业、一个地区的突出质量问题。

  (三)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迅速查明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质量问题,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要求进行复查。

  (四)要继续加大对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抽查质量不稳定的企业,重点检验涉及健康和安全类项目。对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本次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及检验报告已发送相关设区市局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请各有关设区市局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省局监督处。

  附件:1.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2.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我省生产企业情况分地域统计表

     3.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

  江西省质监局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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