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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5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6年第38期)

  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餐饮食品35批次,其中餐饮具13批次、面皮2批次,酱卤肉10批次,鲜面条10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13批次。现将抽验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餐饮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千阳县颐仙聚农家乐2016年7月12日使用的大碗、小碗;千阳县龙啸湾农家乐2016年7月12日使用的小碗、玻璃杯;宝鸡锦湖大酒店有限公司2016年7月12日使用的长盘;千阳县聚源香百姓饭庄2016年7月12日使用的长盘、圆盘;千阳县槐树底下饭庄2016年7月13日使用的汤碗、面碗;千阳县虾掌门干锅居2016年7月13日使用的圆盘;千阳县码头故事火锅店2016年7月13日使用的长盘、筷子、小圆盘。以上餐饮具不合格项均为检出大肠菌群。

  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饮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饮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饮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饮具,容易使人腹泻。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合格餐饮具,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企业所在地千阳县食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查处餐饮企业的违法行为;并责令上述餐饮企业立即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关键字:药品,化工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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