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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的通知》[浙工商消〔2016〕10号]要求,三季度,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共抽查了5家经销企业销售的5批次电动自行车,经检验,合格2批次,不合格3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40%。
针对以上不合格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附件:2016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汇总表.doc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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