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天津安全网 天津质量网 天津论文网 天津资讯网
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销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通〔2016〕8号)规定的销售环节市级转移支付任务要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饼干、调味品、豆制品、食糖等13类60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合格产品信息.xls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上一篇: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七期)
下一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57号)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