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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2016年全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肥料、农药)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共抽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农药商品样品1204个批次。自治区工商局依法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监测样品进行了检测,检测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查概况

  本年度共抽查了全区十四个市(含市属县、乡镇)农资商品1204批次(其中肥料商品样品984批次,农药商品样品220批次)。

  二、检验结果

  (一)肥料检验结果。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肥料984批次,检验合格837批次,合格率85.06%;其中抽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产的肥料180批次,合格160批次,合格率88.89%,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肥料804批次,合格677批次,合格率84.20%(见表1)。

  表1 肥料检验结果汇总表

产品名称

抽查

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单品种抽查

批次

单品种合格率

复混肥料

本省

152

138

90.79%

854

87.24%

外省

702

607

 

86.47%

 

 

 

有机肥料

本省

18

16

88.89%

52

86.54%

外省

34

29

85.29%

水溶肥料、叶面肥料

本省

1

1

100%

31

51.61%

外省

30

15

50%

磷肥(含过磷酸钙、钙镁磷肥)

本省

9

5

55.56%

27

70.37%

外省

18

14

77.78%

钾肥、尿素钾镁肥等

本省

0

0

/

20

60%

外省

20

12

60%

抽查合格率

984

837

85.06%

/

本省化肥合格率

180

160

88.89%

外省化肥合格率

804

677

84.20%

  (二)农药检验结果。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农药220批次,检验合格172批次,合格率78.18%;其中抽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产的农药28批次,合格25批次,合格率89.29%,抽查外省企业生产的农药192批次,合格147批次,合格率76.56% (见表2)。

  表2 农药检验结果汇总表

产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杀虫剂

47

40

85.11%

杀菌剂

10

7

70%

除草剂

159

123

77.36%

地下害虫杀虫颗粒剂

4

2

50%

农药抽查合格率

220

172

78.18%

本省农药抽查合格率

28

25

89.29%

外省农药抽查合格率

192

147

76.56%

  三、检验结果分析

  (一)肥料检验结果分析。

  1.农资市场肥料总体质量较好。这次农资市场肥料抽查合格率85.06%,略低于2015年的85.4%,但仍高于十年的抽查合格率平均值 (见表3)。

  表3 十年肥料抽查结果对照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合格率

81.1

78.2

77.5

80.8

79.1

75.9

83.4

87.2

85.4

85.06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产的肥料合格率连续八年高于 外省企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销售的肥料合格率。今年抽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叶面肥料合格率均高于外省企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销售的肥料。

  3. 今年抽检复混肥料抽查合格率高于有机肥料,有机肥料高于磷肥(含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磷肥(含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高于其他类肥料(钾肥、尿素钾镁肥等),水溶肥料、叶面肥料合格率最低仅为51.61%。

  (二)农药检验结果分析。

  1.从本次农药抽查结果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资市场农药合格率为78.2%,略低于2015年的81.3%。抽查出的48批次不合格产品有3批次产品有效成份含量未检出,占抽查产品数的1.36%,占不合格产品数(48批次)的6.25%;有效成份含量达不到标明值一半的有31批次,占抽查产品数的14.09%,占不合格产品数(48批次)的64.58% 。

  表4 十年农药抽查结果对照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合格率

82.1

82.7

80.3

70.7

70.1

69.3

75.8

72.6

81.3

78.2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生产的农药合格率连续七年高于外省企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销售的农药合格率。

  3.百草枯除草水剂合格率较低。本次抽查20%百草枯水剂共120批次,检验合格75批次,合格率62.5%。

  4.种植甘蔗用地下害虫杀虫颗粒剂合格率仍较低,抽查杀虫颗粒剂4批次产品,2批次合格,合格率仅为50%。

  从以上抽查结果看,造成肥料、农药质量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无证生产,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一些生产企业缺乏质量管理意识,人员素质差,未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未对购进的原材料和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意识薄弱,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

  四、消费提示

  针对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的质量状况,农民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农资商品时应当注意:

  (一)“三个注意”可避免买到假农资。一是购买农资不可贪图便宜。比市面上同等肥料商品的价格低的,特别是价格差距较大的多为假冒伪劣肥料,农民消费者要予以高度警惕。二是购买农资要到合法、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建议农民消费者到合法、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选购农资。三是购买农资要索票索证索卡。购买农资商品前要认真查验产品的包装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付款后要索要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和该经营者的“信誉联系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上面要准确、清晰注明购买时间、品名、规格等级、型号、数量、价格等主要项目。只有保留好购买凭证和其他证据,一旦今后出现农资质量消费纠纷,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护。

  (二)要认真查验包装及产品标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

  (三)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时要注意索要购货凭证及保存证据,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投诉时要带上所购买的农资商品(尽可能保存好外包装袋)、发票、质量信誉卡等;对有关部门不能直观认定和识别的产品,应及时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尽快取得检验结果作出质量判定以免耽误农时并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

  附件:1.2016年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抽检合格名单

     2.2016年流通领域肥料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3.2016年流通领域农药商品质量抽检合格名单

     4.2016年流通领域农药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2016年12月26日

  2016年肥料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合格商品名单

  2016年肥料商品质量抽样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

  2016年农药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合格商品名单

  2016年农药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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