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0-12月,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质监局分别组织了对全省烟花爆竹产品的监督抽查。现公告如下:
2016年,质检总局监督抽查了我省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烟花爆竹。依据《2016年烟花爆竹产品国家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经抽查检验,发现5批次不合格产品,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41.7%。抽查发现的5批次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为严重不合格。其中,京山县三阳花炮厂生产的烟花爆竹已连续两年国家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
2016年,湖北省质监局共抽查了全省31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50批次产品,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6.4-2015〈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的部件牢固性、引燃时间、手持部位、漂浮物和雷弹、材质、结构尺寸、单筒内径、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烧成率和计数误差等12个项目开展检测。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不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均为引燃时间超标,属于严重不合格。其中,大冶市朱山四平花炮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湖北祥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天门供销金龙花炮厂生产的产品已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省质监局已责成有关市州质监局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并将烟花爆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省安监局和省工商局。同时。希望广大消费者注意选购合格的烟花爆竹。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烟花爆竹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6年烟花爆竹省级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