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2016年11月,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型煤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我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1. 型煤产品质量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2. 2016年型煤产品质量河南省专项监督抽查企业名单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6日
附件1:型煤产品质量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doc
附件2:2016年型煤产品质量河南省专项监督抽查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