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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商局2016年12月流通领域商品煤质量抽样检验信息通告

  为了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许昌市空气质量达标,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市大气办要求,12月,许昌市工商局委托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许昌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商品煤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此次共抽检18批次,经检测,不合格2批次。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抽检异议处理完毕,最终确定检验结果,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许昌市工商局

  2017-02-15

  附件:

  2016年12月(许昌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煤抽检结果汇总表

关键字:煤,能源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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