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通告两家企业6批次药品不合格
本报北京讯 (记者于海平)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通告显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涉及十三味菥蓂丸、藿香祛暑软胶囊2个品种。其中,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三味菥蓂丸有5个批次不合格,生产批号分别为20160109、20160407、20160613、20150113、20151212,不合格项目包括微生物限度、水分、重量差异;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藿香祛暑软胶囊1批次不合格,生产批号为20160302,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
通告表示,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总局要求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将处罚结果报告总局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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