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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局抽检7类食品27批次样品 全部合格

  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8年1月15日消息,该局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抽检7类食品27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批次,调味品2批次,水果制品16批次,豆制品2批次,饮料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三氯蔗糖、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诱惑红、赤藓红、亮蓝、日落黄、苋菜红、新红、胭脂红)、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2.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锡(以Sn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安赛蜜、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诱惑红、赤藓红、亮蓝、日落黄、苋菜红、新红、胭脂红、酸性红)、阿斯巴甜、三氯蔗糖、咖啡因(限可乐型碳酸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3.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锡(以Sn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商业无菌、甜蜜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安赛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纳他霉素、阿斯巴甜、脱氢乙酸、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诱惑红、赤藓红、亮蓝、日落黄、苋菜红、新红、胭脂红、酸性红)、展青霉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邻苯基苯酚、增效醚、马拉硫磷。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二氧化钛、滑石粉、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草甘膦、杀螟硫磷、生物苄呋菊酯。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碱性橙Ⅱ、碱性橙21、碱性橙22、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四、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新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铅(以Pb计)。

  2.水果干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铅(以Pb计)。

  3.果酱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商业无菌、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铅(以Pb计)、锡(以Sn计)。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脲酶试验、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碱性橙Ⅱ,21,22、铅(以Pb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腐乳、豆豉、纳豆等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三氯蔗糖、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苏丹红Ⅰ,Ⅱ,Ⅲ,Ⅳ、碱性橙Ⅱ,21,22、铅(以Pb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六、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代用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滴滴涕。

  七、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苏丹红I-IV、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β-胡萝卜素、纽甜、三氯蔗糖、脱氢乙酸、黄曲霉毒素B1、甜蜜素、铅(以Pb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80115

关键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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