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本期公布10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9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5批次,分别为:
1.蔬菜4批次,太原市小店区刘永亮食品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检出值为6.78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太原市小店区红越蔬菜店的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检出值为9.69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太原市小店区王文龙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检出值为0.90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太原市杏花岭区龙海蔬菜配送站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检出值为0.52 mg/kg、标准规定为≤0.2 mg/kg。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2.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批次,太原市小店区金谷子杂粮店销售的花生黄曲霉毒素B1超标,检出值为240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合格样品96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9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通报农业部门,并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