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信息显示,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4类食品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的茶叶及相关制品主要是代用茶。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9)、《植物性食品中除虫脲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7)、《水果和蔬菜中多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1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代用茶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敌敌畏、乐果、六六六、滴滴涕、二氧化硫。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1 |
饶河县新新然刺五加饮品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 |
饶河县新新然刺五加特产店 |
黑龙江 |
蒲公英茶 |
100克/盒 |
201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