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第41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该通告称,合肥市食药监局组织了省抽生产及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6类食品77批次样品。其中调味品24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1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批次,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全部合格;糕点33批次,全部合格。
合肥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20181019-调味品
2.食品抽检合格-20181019-肉制品
3.食品抽检合格-20181019-饮料
4.食品抽检合格-20181019-速冻食品
5.食品抽检合格-2018101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6.食品抽检合格-20181019-糕点
7.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