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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查处200余个液化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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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YMG记者 宋晓娜通讯员 刘栩如 摄影报道)为保障幸福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存储行为,由幸福街道办事处牵头,安监中队配合幸福派出所和山东汇通能源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在幸福十三村附近突击查处了一家非法充装、销售液化气窝点。  在前期的日常巡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一辆载有非法液化气罐的送货车,顺着线索,找到位于幸福十三村附近的非法集售点。11月7日上午9时,安监中队、幸福派出所以及山东汇通能源利用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联合对其进行查处。这里是幸福十三村附近的一处民房,工作人员上前敲门,一直没人开门,原来该店负责人发现执法人员后已翻墙逃走,幸福派出所的民警反应迅速,在不远处将其带回。打开大门,只见院内有几辆拉货的大车,上面放着部分液化气罐,院子和屋内更是摆放着大大小小上百个液化气罐,大部分液化气罐已经锈迹斑斑。  联合执法组现场发现,该业户未按要求从正规厂家进货,购入非法罐装气体后,再在此处进行分装,大多销往附近的饭店或是工厂食堂。并且,该经营点存在无证经营、液化气罐存放不合格、消防设备不齐全等一系列安全隐患。“由于经营人采用防爆不达标的罐体罐装,缺乏安全操作常识且没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加上该非法经营点处在人员密集区,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幸福安监中队工作人员李鹏说。  联合执法组当场扣留了15公斤钢瓶177个,50公斤钢瓶23个,10公斤钢瓶6个,5公斤钢瓶19个,共计钢瓶225个,暂交山东汇通能源利用集团有限公司代为保管。同时,公安部门控制了该窝点负责人,其本人因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经营液化气,消防器材不完善等原因处以5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安监、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巡查力度,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对液化气非法充装行为形成常态化监管,确保辖区居民的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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