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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召回海兴牌(1270X570X360)FFU家用空气净化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购检线索,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求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海兴牌(1270X570X360)FFU家用空气净化器开展调查分析。

  日前,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4月14日召回2016年10月初至2016年10月底期间生产的海兴牌(1270X570X360)FFU家用空气净化器,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为60台。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家用空气净化器,标志和说明项中缺少额定电压、额定输入功率、额定输入频率、器具号或系列号,易造成误用或不可预见的伤害。

  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将在公司的网站发布召回信息,并通过电话告知消费者召回事宜。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与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联系退货事宜。消费者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承担。

  消费者可拨打昆山市海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18012682305/0512-57482524)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拨打电话(025-5241298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jsqxzh)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

  (转自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 )、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以及拨打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关键字:中国,苏州,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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