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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82批次粽子样品 合格率99.5%

  据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消息,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大型商场、超市、小食杂店、批零市场、餐饮单位、生产企业、网络平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的粽子产品开展了抽检监测,共抽检监测182批次粽子样品中,181批次为合格样品,合格率99.5%。

  本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粽子》(SB/T 10377-2004)等相关标准及规定,主要对粽子中的食品添加剂(安赛蜜、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非食用物质(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硼砂)、重金属(铅)、理化指标(过氧化值)、微生物(商业无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等项目进行检测。

  检查中发现1批次标称北京三益真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4月18日生产,规格型号为2.5kg/袋的小枣粽子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食品添加剂糖精钠超标,糖精钠检测值0.0644g/kg。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启动产品召回,排查不合格原因,并对生产企业立案调查。

  解读“糖精钠”

  糖精钠是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可以用于蜜饯凉果等食品中,蜜饯凉果中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但不得用于粽子中。

  端午节粽子产品消费提示

  选购粽子产品时,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粽子,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挑选时,要注意观察包装袋是否有破损、漏气或涨袋等现象,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注意煮熟煮透粽子。很多含有杂粮或杂豆的粽子,需要较长的蒸煮时间才能煮熟煮透。冷粽子因淀粉返生、脂肪凝固等原因不宜直接食用,否则影响粽子的口感及风味,特别是肉馅粽子等含油脂较高,更应当煮熟煮透后食用,煮制时间可参考产品包装上的说明。

  三是不过度追求粽叶颜色。粽叶经过高温蒸煮后绿色会褪去一些,略发黄,属正常现象。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不要过于追求粽叶的颜色,粽叶过度鲜绿,并不是真实自然的。

  四是分类存放,少量购买。粽子分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真空包装粽子,要根据所购买的粽子类别,采用不同的存放方法。新鲜粽子每次要少量购买,及时食用。如果是自制粽子,注意随包随吃,不宜长时间存放。

  五是科学食用。大部分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有些粽子含糖量较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较高,不宜多吃;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

关键字:中国,顺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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