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了2017年能源重大工程计划,简要如下:
1、能源结构调整目标
水电:新增装机规模1000万千瓦
核电:新增装机规模641万千瓦
风电: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规模1800万千瓦
2、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超低排放改造:8000万千瓦
节能改造:6000万千瓦
3、能源系统补短板工程
煤电参与调峰改造:改造规模2000万千瓦以上、增加调峰能力400万千瓦
调峰用天然气电站:新增装机规模100万千瓦
抽水蓄能电站:新增装机规模200万千瓦
储能:建成苏州辉腾、西藏尼玛、大连融科(部分)、比亚迪长沙园区、山西阳光、贵州毕节等储能项目
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新增输电线路1.47万公里
4、能源消费模式创新工程
电能替代:900亿千瓦时
天然气替代:实施民用、工业“煤改气”工程、推广车船等交通工具领域“油改气”工程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成充电桩90万个
5、能源惠民利民工程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成项目1900个,投资规模630亿元
光伏扶贫:安排8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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