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行业各方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畅通融资渠道,并明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旨在进一步发挥能源投融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
《意见》首要任务就是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明确今年上半年内要建立能源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
“要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首先要有一些特殊的政策,建立公平竞争的平台,清单制度是很有好处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
《意见》还要求能源行业政府发挥好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明确能源领域政府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网改造、煤矿安全改造、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并提出重点在城镇配电网、农村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城市燃气管网、液化天然气(LNG)储运设施等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去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革创新能源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