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24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指出,我省已基本形成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政策体系,国企国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一、要积极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利用好上市公司平台,推进企业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改,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
二、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重点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医疗教育机构和市政社区剥离、消防机构分类改革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聚焦主业,加快做优做强做大。
三、要倡导企业家精神,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企业家培育、选拔、评价、激励、保护、约束体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使国有企业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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