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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卫浴电商必须遵守这9项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除了大家熟知的微商、代购“叫苦连天”外,还有一些新规,值得卫浴人注意。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这些新规!

卫浴人应该知道的电子商务法新规

01

卫浴电商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此前,很多消费者表示,明明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真实的评价却在评论区“消失”了。卫浴电商注意了,电子商务法明确,不得删除评价。

那么,就要求卫企对产品的品质和客服服务以及物流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控。

02

制约大数据杀熟浴品页面“个性化”更难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互联网时代,随着大数据的普及,个人偏好不再是绝密,商家可以根据不同人的购买喜好、习惯,做出“千人千面”的页面。新法实施后,电商平台理应推出允许用户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

一旦“个性化推荐”被关闭,卫企势必失去一部分引流渠道,这就提醒卫企要拓展新的宣传方式,避免因曝光度不够而引起销量下降。

03

禁止默认勾选浴品“搭售”应显著提示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默认同意获取个人信息、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这样的消费场景曾无数次上演。这些互联网平台的猫腻——“默认勾选”将成为历史,浴品消费页面应让消费者知情,并主动勾选“同意”。

对于广大卫企来说,今后,在设计比如五金、淋浴房&花洒等搭配时,都需明确提示,否则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04

浴品押金退还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明示押金退还方式和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规定的押金退还要及时退还……未来,押金退还的程序会更加明确,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好保障。

卫浴用品属于比较大件的商品,由于生产工期或者预售活动等各种原因,经常会产生押金,在此条规定颁布后,对于押金的退还规则起草应足够严谨。

05

规范浴品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中的难点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七条: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新法规范了各类合同订立与履行的难点问题,包括快递、支付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范。

这一规定的订立,不仅对消费者的权益是一种保护,对各大卫企的电商来说,也不失为一种避免纠纷的良性政策。

06

平台不能强制卫浴商家“二选一”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为电商促销季里获得更大的流量,有平台会对卫浴商家强制“二选一”,新法下,这一行为被禁止。

此规一出,电商平台的商家简直要鸣炮庆祝了有木有,再也不用二选一,“想去哪里就哪里”!

07

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上,消费者经常会看到“自营”的标示。今后,这些标记必须更加明显。

今后,电商平台自营产品标注将更加明显,卫企的电商和电商平台的责任将更加明晰化。

08

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来,消费者和商家出现消费纷争,平台应积极配合消费者举证,提供必要的便利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19年以后,若消费者和卫企电商产生纠纷,电商平台应配合消费者举证,对于卫企电商来说,规范经营行为,处理好消费纠纷显得更为必要。

09

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应依法担责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若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平台需要依法担责。

今后,极少数有“不良”卫企电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会使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这势必会使电商平台对卫企电商的审核更加严格。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电商经营者要认真落实《电子商务法》要求,加快提升服务消费者的综合能力。电商平台要履行平台责任,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性互动环境。严格监管执法,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同时,拓展宣传渠道,加大贯彻力度,促进形成全民普法的局面。

因此,各大卫企电商应尽快熟悉新规并做好布局,才能在2019年,提前站好浴品电商“C位”!

关键字: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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