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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的基本对策

论文导读:但近年来,人们把重点放在了建房上,却忽视了耕地保护,导致村庄不断膨胀,耕地不断减少。当然,造成耕地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不合理的丧葬习俗;国家集体基建;自然灾害;私人企业建厂房等等,但其主要因素却是不合理的建房造成的。
关键词:耕地流失,农民建房,耕地保护

  建国60年来,我国农民的住宿条件不断改善。然而,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民无节制的到处建房却贻害无穷。当今我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面积养活了占世界总人口21%的人民,因此,保护耕地越发的重要。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论文参考网。“会议指出,我国耕地资源紧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的现象相当普遍,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解决发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不仅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还要切实解决用地浪费问题,大力促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2009年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57亿亩,又比上年度减少29亿亩,这已是自1996年来的第12年连续下降[2]。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的始终都围绕着“三农”问题展开,既要保证农民有舒适的住房,又要保护好其衣食之源——耕地。但近年来,人们把重点放在了建房上,却忽视了耕地保护,导致村庄不断膨胀,耕地不断减少。当然,造成耕地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不合理的丧葬习俗;国家集体基建;自然灾害;私人企业建厂房等等,但其主要因素却是不合理的建房造成的。针对上述的种种因素造成的人与耕地的不和谐情况,本文试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基本对策。
  一.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减轻耕地压力
  胡锦涛在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曾经指出:“必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56%,所以解决的关键在农村。因此,我们保护耕地的第一步是在农村严格贯彻我国的基本国策,即实施计划生育。
  农村人口的迅速增加给耕地带来强大的负荷。“人口增长仍是粮食总需求量的推动力。据有关预测结果显示,在1995-2002年间中国的粮食需求年平均增长率大约为1.47%,同期人口增长率为0.77%,人口增长在粮食增长中的比重占到54%”[3],这就要求更多的耕地生产更多的粮食。人口增加给耕地带来巨大压力还表现在:在农村,不是按照一户村民只有一户宅基地来计算,而是一个男婴一份宅基地,人口的增加则使人们的住房面积不断扩大,许多耕地不得不开辟成住宅,村庄不断铺展,耕地总面积减少,同时人均耕地面积也急剧萎缩,给有限的耕地造成更大的压力。
  人口的增加给耕地保护造成如此不堪的影响,鉴于此,应该严格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就要求地方计划生育部门及村委履行职责,不能只是一味罚款。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先决条件是改便落后观念。如进行广泛宣传,进行法律教育;倡导“男女平等”的文明新风;摒弃传宗接代的迂腐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的帮扶力度;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等,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思想,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大病救助比例和标准和整合改造农村敬老院等一系列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做到老有所养。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集中住宅节约耕地
  在减少耕地流失方面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则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减少农业人口数量,而不是如今单一出现的农民拥挤到大城市(这是城乡两级分化,不能统筹发展的怪相,不但给城市安定造成不利影响,还给社会带来如“留守儿童”等一系列问题)。
  城镇化本身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等一系列用地问题,因此城镇化必然要占用土地。但是,从理论上讲,城镇是较农业用地更为集约的土地利用形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如果说能够顺利将农村的居住建设用地置换出来,应该说城镇化非但不会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相反还会节约用地。众所周知,城市的首要特征是密集性,城市规模越大,人口密度越高,单位土地的人口和产出密度也越高,对土地的利用自然就越集约。据有关资料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均建设用地约为100平方米,其中特大城市人均占地仅75平方米,小城市为143平方米,建制镇为154平方米;而农村居民点的人均建设用地则高达170平方米。因此,城镇化是加强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节约了土地。”[4]但在现行制度下,尽管大批农民进入城镇,但由于农村的建设用地并没有置换出来,导致耕地流失,我们应认识到这不是城镇化本身的问题,而是由土地制度存在的缺陷造成的。
  城镇化建设之所以有助于耕地保护,最突出的特点是,在如今这个发达的社会,城市建筑普遍向高空和地下发展,走向立体化。城镇化发展可以集中居住,从而可以减少宅基地面积不断扩大的问题造成耕地减少的趋势。因为尽管在当前在农村即使建起了楼房,但由于“一人一宅”,使搞成空间的不到充分利用,对耕地保护不起任何积极作用。当然,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国家在城镇化建设起步阶段应积极倡导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限制高档别墅发展。与其相附的问题则是政府在城镇化中征用土地,要做到科学合理利用,公平对待被征地农民“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与生存资料,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并尽量满足农民的利益。我国人口的增加和土地资源的稀缺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上附着过多的社会功能。土地的社会功能不同,导致各地补偿不同。目前,农村土地对于我国农民而言,是有三项基本的社会功能:就业岗位,经济收益和社会保障”.[5]鉴于此,我们应妥善处理城镇化的善后工作。《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农民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要学会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

关键字: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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