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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

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

——基于山东沂水县农村的实证调查

                        李灿12,张佰林3,张凤荣4

1.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422.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再开发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5106423.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3874.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100193

摘要:农户生计分化成为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显著的特征,当前农民新村建设模式需要适应农户生计分化和农业生产生活的双重要求。以山东省沂水县4个典型村为例,通过实地调研,从农户就业结构、收入结构、就业时间结构三个方面分析农户生计结构呈现的特征,探讨农户生计分化与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结果表明,1)调研村农户生计非农化倾向明显,4个村庄人均非农收入和劳均非农就业时间比重均超出70%,生计收入主要依靠非农业生产,但是农业生产仍然是农户重要的生计方式;2)受县域和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靠近县城的韩家曲村农户生计多元化越突出,县域内就业生计表现明显,而远郊、偏远山区的李家营村、四旺村和东土沟村农户非农化生计以县域外就业为主;3)近郊村非农生计结构突出,其新村建设宜倾向于集中形态;远郊、偏远山区农业生产占据主导,其新村建设宜适当分散布局;4)集中上楼的模式忽略了农村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民居住方式超前于农户生计分化,会对农村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研究表明农民新村建设要考虑农户生计分化出现的新特点,匹配多元化的农民新村建设模式。

关键词:农户生计;农民新村;非农化;农村居民点整治;沂水县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章编号:1000-0275( 2016) 04-0754-06    

伴随着中国城乡转型发展进程加快,农户生计分化成为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显著的特征,反映了新形势下农民对农村非农化和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农户分化说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必然会对农民新村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当前,借助于土地整治平台,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由于经村庄整治建设的农民新村仍然是农民生产生活的载体,农户生计分化后的农村经济和农民就业格局对农村发展影响较大,因此,农民新村建设既要考虑农户生计分化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又要考虑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兼业农户以及非农就业农户脱离农村转为城镇居民的长远规划。

    从实践效果看,农民新村建设改变了旧村脏乱差的面貌、改善了农户生活居住环境,但由于楼房和平房在结构和功能上的差异,导致不同形式的新村对农户生计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新建的楼房社区,使农户失去了庭院经济和农业生产资料放置场所,不顾农户生计分化的事实,正引起社会的较大关注。农户生计分化受到地域区位和资源环境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且农户生计分化结构直接影响新村建设的效果,因此,新村建设必须要基于农户生计分化的现状及趋势,不能搞一刀切式的“农民集中”和“农民上楼”。在土地资源供给紧张

形势下,农村居民点整治分区与空间重构、村庄集约化发展、农村社区整治模式等议题受

到学界研究的青睐,而有关农户生计分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也受到部分研究者的关注,这些研究为政府关于农村居民点管理决策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参考,但是研究关注点多集中在农村居民点整治地块的空间布局,关于农户生计对村庄建设布局的影响考虑还不足,缺乏对农民新村住宅内部形态及其不同生计农户的适应性分析。在当前农户对改善居住环境需求出现一系列新特征的背景下,农村新村建设模式急切需要适应当前农户生计出现的变化特征。基于此,本文以山东省沂水县为例,通过对4个典型农村的实地调查,从农户就业结构、收入结构、就业时间结构三个方面构建农户生计量化方法,以此测算农户生计的分化特征,探索不同类型农户面临的新问题和对新村建设的需求,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提供借鉴和参考。

1研究方法

1.1研究区概况

    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北部,地处沂河上游,沂蒙山腹地。2014年全县辖19个乡镇,1 040个行政村,总面积2 434.8 km2,境内丘陵、平原、山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7.0%37.5%5.5%。由于不同地貌类型区,农村经济状况有较为明显的差异,沂水县在推进农民新村建设过程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本研究提供了较好的样本。本研究根据地形地貌及区位的差异,选取东土沟村、四旺村、李家营村、韩家曲村4个农村调查样点。

    东土沟村和四旺村位于偏远山区,分别处于崮区和山区,地势崎岖,东土沟村(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1919.png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1921.png)距离县城35 km,车程(摩托车,下同)50 min。四旺村(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1954.png)距离县城60 km,车程90 min,两个村均是2012年开展新村建设,2015年完工。李家营村位于远郊丘陵区(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2012.png),地形略微起伏,距离县城38 km,车程50 min2010年开展新村建设,2013年完工。韩家曲村(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2066.png)位于近郊平原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距离县城8 km,车程15 min2013年开展新村建设,2015年完工。通过调研发现,这些村庄宅基地闲置废弃普遍,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匮乏,土坯房仍占一定比重,正处在传统1日村居向新村建设的转变过程中。

1.2数据获取

    20147月和10月两次对样点村进行调研,运用参与式农村评估(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PRA)对村干部及熟悉村情的老人进行访谈,获取4个村农户生计状况及农民新村建设实地数据,从沂水县国土资源局获取4个农村居民点整治规划及相关社会经济数据,包括:1)农户就业结构,农户就业方式及其就业人员数量、年龄构成,非农生产活动年均劳动日数,农村耕地面积及种植结构,单位农业生产所需劳动日数等;2)农户收入结构,非农就业工资水平,每种农作物(禽畜)单位成本与收益;3)农村宅基地闲置废弃情况,土坯房所占比例,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状况等;4)涉及4个村的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

1.3农户生计量化方法

    生计指人类赖以生存的产业或职业,亦指谋生的方式,生计策略及生计成果是生计的重要内容,生计策略往往由多种生计活动组成,生计成果是生计策略或目标的实现或结果,如收入等。根据调研村庄农户就业的地域差异,将农户生计行为划分为县域外非农就业、县域非农就业、县域兼业和农业生产。县域外非农就业指农户到本县域之外的区域(城市)非农就业,且基本脱离农业生产活动;县域非农就业指农户在本县域(包括本村)内从事非农生产,与县域外非农就业的区别是昼夜往返于本村与工作地;县域兼业指农户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在本县域(包括本村)内从事非农生产,也属昼夜往返型,但多为环卫、建筑等临时性工作;农业生产指农户在本村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

    基于上述对农户生计行为的划分,本文从农户就业、人均收入和劳均就业时间3个方面分别构建量化模型分析农户生计结构。计量方法为:

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2894.png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农业)2895.png 

2结果与分析

2.1农户生计分化结构特征分析

    综合来看,四个村庄农户生计结构中,人均非农收入和劳均非农就业时间比重均超出70%(表1),呈现出较明显的非农化特征,虽然就业结构中四旺村和东土沟村的农业生产就业比重仍占据优势,但是四个村庄农户生计收入基本上依靠非农业生产。其中,四旺村表现出较大的反差,其就业结构中农业生产比例占到59.09%,所从事农业生产的就业时间也是四个村庄中最多的,占到16.34%,但是人均非农收入却是最高,达81.20%,可见四旺村农户从事非农生产和农业生产均比较多。从地域分布来看,韩家曲村靠近县城,农户兼业生产最为明显,农业生产的生计贡献最低;李家营村与东土沟村离县城距离差不多,但是东土沟村地形更为崎岖,两者在农户生计结构上也有略微差别,李家营村的非农化程度稍强;四旺村位置最为偏远,农业生产特征强烈,但是非农化趋势表现突出;结合地域分布而言,四个村庄表现为与分布区位相关的空间分异特征,区位便捷非农化越强烈,农户生计多元化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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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而言,在就业结构上,四旺村、东土沟村和李家营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所占比重均超出60%,韩家曲村以非农生产为主,非农就业比例达60.94%。在人均收入上,非农就业收入成为4个村庄主要收入来源,只有东土沟村农业生产的人均收入超过20%,其他3个村县域外人均收入所占比重超出80%。在劳均就业时间上,除了近郊村韩家曲村表现为县域内外相当的劳均就业时间,其他3个村均以县域外非农就业时间占主导,说明这3个村外出打工的农户比较多。值得注意的是,4个调研村庄中农户生计主要依靠非农生产的贡献,除了近郊的韩家曲村表现较明显的县域非农就业生计特征,其他3个村庄均表现为主要依靠县域外非农就业的特征。同时,农业生产依然是农户重要的生计活动,4个村庄均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农业生产人员。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所需劳动日数少但就业人员数量多(表2),这也是劳均农业生产日数占比低,而农业生产就业占比高的原因。一般农户可充分利用闲暇时间在庭院内饲养禽畜,不计人力,生产灵活,丰富了生计渠道并增加了生活资料自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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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户生计分化对农民新村建设的影响

    从调研村所反映的农户生计分化特征来看,县域经济中心对近郊村农户生计分化的影响最为明显,其县域非农就业和兼业生产特征突出;而其他远郊、偏远山区村庄的非农就业生计活动没有县域非农就业,反而表现为县域外非农就业的特征,并且保留较大比例的农业生产就业结构,其人均收入结构和劳均就业时间结构表现大体一致。农户生计结构所体现的分化特点,必然要求农村在新村建设模式上不能搞一刀切模式,不能不顾农村仍有农业生产的情况,而要适应农户生计分化出现的新情况。

    在土地资源供给趋紧的形势下,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内部挖潜、推动农村居住集中、推进村庄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农村土地利用与规划必须应对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农民新村建设不能复制以往分散、大庭院的居住模式,需要进行适度集中。根据调研村所呈现的农户生计分化特点,近郊村庄由于受县域经济中心的影响突出,农户生计组成结构中,农业生产比重小、兼业、县域内、县域外就业特征突出,农民注重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因此对于这类村庄整治适宜采取集中建设的形态。而对于远郊和偏远山区村庄,虽然非农生计贡献比重加大,但农业生产是该区域的主要社会经济生活状态,因此该区域村庄整治不能盲目集中上楼,不能搞大集中居住形态,而是要适应农业家庭生产的现状,适当分散布局(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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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农民新村建设模式

    从调研村农民新村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各村建设呈现出不同特征。偏远山区的东土沟村把老年户和青年户分开安置,户型分别统一,老年户住宅为“平房+院落”,青年户集中上楼;四旺村全部采用“平房+院落”的形式集中安置。远郊村李家营村则是采取就近楼房建设模式,户型统一,同时为兼顾农民畜禽养殖,在附近建设专门养殖小区。近郊村韩家曲村也是采取就近楼房新建模式,为适应农户家庭经济差异,又分为4种不同大小的户型(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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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农民新村建设效果分析

    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东土沟村针对老年户实行就近“平房+院落”的新村建设模式比较合理,老年户以农业生产为主,就近安置不会扩大耕作半径,而且房屋院落可堆放农机具和养殖禽畜,新村建设前后农户生计所受影响不大。而针对青年户的异地楼房安置却致使农业耕作半径扩大到15 km,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耕作成本,全然不顾青年户中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需要。四旺村就近“平房+院落”的新村建设模式顾及到了农户农业生产,其耕作半径没有扩大,并且农户的庭院经济亦得到保留。李家营村农户生计分化较为明显,仍有42.11%的就业人员从事农业生产,集中上楼的新村建设模式对农业生产不利,虽然建设了统一的养殖小区,相比较庭院养殖,由于与农户住宅分离,需要由专门人员看护,缺乏灵活性。韩家曲村靠近县城,农户生计非农化程度高,农民新村建设体现了农户对住房品质的追求,出现了为适应家庭经济差异的4种安置户型,但是该村农业就业和兼业仍占据一定比例(分别为22.32%16.74%),一刀切式的楼房社区新村建设模式,没能很好的顾及此类农户的生计需

求,其实际效果只会偏向非农化生计程度高的家庭。

    除此之外,集中上楼新村建设模式还提高了农户的生活成本。楼房功能相对单一,农户没有了庭院养殖,导致收入来源减少,且生活自给程度降低,加上水、燃料及物业等费用,农户的生活成本增加显著。因此,农户在生产方式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入住楼房社区,会增加部分生计负担,对于农业生产依然占重要地位的农户而言更加突出。因此,东土沟村针对青年户的异地楼房新村建设模式,以及李家营村和韩家曲村就近楼房新村建设模式,都会不同程度的提高农户生活成本,对其中的农业生产农户的生计造成不利影响。

2.5农民新村建设适应性分析

    从农民新村建设实际效果来看,农民集中居住或上楼确实提高了农村住房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而且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也有很大提升。从4个调研村所处区域和其农户生计结构分化而言,其中集中上楼的模式忽略了农村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民居住方式超前于农户生计分化。传统的“平房+院落”式农村住宅兼具住房和农业生产工具存放场所的双重功能,是一个与农区农户生计息息相关的多功能复合体,而楼房功能则趋于单一的居住,农户很难利用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在农业生产依然是农户重要生计来源的情况下,若为追求节地指标而采取一刀切式的楼房建设农民新村,将破坏农户农业生计、增加其生活成本,不利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稳定,在农户不能实现稳定非农生计的情况下,农业生产活动的退化还可能加剧其贫困;而且,长期以来,农户与其承包地所形成的合理耕作半径也将被打破,农民新村异地新建和集中居住的方式,不可避免地会对农户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把老年户和青年户分开安置的做法也是对农村社会生活生态的冲击,不仅人为隔开青年人与老年人的生活交流,破坏农村代际和邻里之间的感情,而且隔断了农村农业生产生活经验和文化的传承。

3结论

    调研村人均非农收入和劳均非农就业时间比重均超出70%,四个村庄农户生计收入基本上依靠非农业生产,呈现出较明显的非农化特征,但是农业生产仍然是农户重要的生计方式,远郊、偏远山区就业结构中农业生产方式仍占据主导。受县域和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越靠近县城,农户生计多元化越突出,县域就业生计表现突出,而远郊、偏远山区农村农户非农化生计以县域外就业为主。

    农户生计结构所体现的分化特点,必然要求农村在新村建设模式上不能搞一刀切,近郊村非农生计结构突出,其新村建设宜倾向于集中建设的形态;远郊、偏远山区农业生产仍是该区域的主要社会经济形态,其新村建设应适当分散布局,不宜搞大集中和统一上楼。从调研实际效果来看,集中上楼的模式忽略了农村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民居住方式超前于农户生计分化。一刀切的异地楼房建设模式,将破坏农户农业生计、增加其耕作成本和生活成本,对农业生产农户的生计影响尤其不利。

    当前很多农民居民点整治,为了腾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政府将农民新村建造成楼房社区,导致居民点功能单一,庭院经济消失,原先很多自给的生活资料需要购买,影响农户生产的同时,导致其生活成本提高。当然,农民居民点整治很重要的一个目标是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置换,满足工业化的用地需求,维护耕地总量平衡。因此,政府在实施农民居民点整治,建设农民新村时,应当摒弃一刀切思维,在村域尺度内部,针对不同生计结构的农户,建造不同形态的住宅。一般来说,楼房结构是基于非农生计特征和生活方式设计,“平房+院落”式的住宅可维持农业生计活动,农民新村建设既要考虑农户生计分化出现的新特点,也要兼顾农业生产、农村社会实际,农户生计多元化特点需要匹配多元化的农民新村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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