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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

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

              杜国明1,张继心1,于凤荣2,孙晓兵1,春香1

1.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 500302.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要:土地整治是提高土地质量、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耕地资源动态平衡的关键。本文以黑龙江省2000-2013年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为基础数据,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采用耕地整治率、地理集中度、基尼系数及变异系数,对其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空间分布特征进行分析。主要结论如下:12000-2013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和规模均呈现波动增长的态势,项目类型逐渐单一化;22000-2013年黑龙江省耕地整治率为9.06%,耕地整治率和整治项目数量分布均呈现两大平原地区高于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老爷岭地区的态势;32000-2013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在时间上呈波动增加态势,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先分散再聚集于两大平原区域的变化特征,新增耕地率总体呈下降趋势;4)建议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工作应继续以土地整理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治项目类型和目标,大力推动各地区土地整治工作协同发展,切实提升耕地整治率。

 关键词: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时空特征;县域;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章编号:1000-0275( 2016) 04-0794-08

    土地整治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土地的综合整治,是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恢复利用,是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统称。我国尖锐的人地矛盾导致耕地压力日益增大,同时耕地质量总体不高的现状决定我国区域土地整治重点有所差异,但土地整治对象仍以耕地为主。土地整治作为补充耕地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及相关文件中指出,实施土地整治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之举,是我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国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及土地管理政策要求逐步提高,有序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以增加有效耕地一度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平衡土地供给与社会需求的重要措施。因此,探求土地整治项目的空间分布及新增耕地的时空特征,对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确保粮食安全均有重要的意义。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近年来通过“两江一湖”工程、“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土地整治工程,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率,粮食产量大幅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各类用地需求增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越来越重;而且受石油、煤矿等资源逐渐枯竭的影响,大量工矿废弃地和灾毁地亟待复垦。因此,黑龙江省土地整治任务十分迫切。目前,我国学者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其新增耕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整治项目空间分异、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地域分区、土地整治项目与

经济发展的耦合关系、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潜力分析、地形地貌对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的影响分析、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价等内容,对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空间特征研究较少,且多从大尺度进行分析。因此,本文基于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大背景,采用耕地整治率、地理集中度、基尼系数及变异系数,从时空变化特征角度出发,分析2000-2013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其新增耕地的时空格局,以期为后续土地整治工作及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依据。

1研究区概况

    黑龙江省地处中国东北部,地理范围为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1537.png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1538.png。全省土地总面积4 525.38hm2(不包括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2013年耕地面积1594.89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5.24%。其中,全省有灌溉设施的耕地仅占全部耕地面积的5.65%,农田水利建设十分滞后。全省地貌类型多样,按照耕地资源利用分区,可划分为大小兴安岭区、松嫩平原区、三江平原区和张广才老爷岭区,

其中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区耕地面积分别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1.72%32.38%,境内耕地资源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优质土壤为主,是黑龙江省粮食生产重要区域。作为全国耕地资源大省,黑龙江省粮食产量由2000年的2 546t持续增长到2013年的6 400t,在国家粮食安全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区和张广才老爷岭区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但树木的乱砍滥伐对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素有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称的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鹤岗市和石油城市一大庆市由于资源的过度采掘,废弃地、资源采空区四处可见。

2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数据来源

    本研究中用到的基础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国土管理部门,主要包括2000-2013年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投资额、立项及竣工时间、项目性质和级别等信息,以及各县2013年土地面积数据。

2.2研究方法

    将土地整治的县级统计数据与行政区划图进行关联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变异系数分析法等空间统计方法来分析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分布的时空格局。

2.2.1耕地整治率为客观反映土地整治规模及比例差异,本文提出“耕地整治率”指数。根据国家土地调查的相关技术标准,中国北方耕地资源调查中包含宽度不足2m的道路、沟渠、林带、田坎等线状地物,以及面积不足1 500m2的林地、草地等零星地物,因此,耕地面积也并非净耕地面积。而土地整治项目区中非耕地类主要是宽度小于上述调查标准的线状地物和零星地物。且由于黑龙江省2000-2013年来土地整治基本全部以耕地为整治对象或目标,因此,本文中用各行政区土地整治项目区总规模与现有耕地总面积的比值作为区域耕地整

治率。

2.2.2区位基尼系数区位基尼系数是反映经济活动聚集状况的指标,与时间序列结合能够反映出该经济活动的时空特征和变化趋势,本文利用县(市)新增耕地数量求取区位基尼系数,衡量各县级行政单元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集聚程度,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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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G为当年新增耕地数量的区位基尼系数;n为研究单元总数,本文中n=80j为当年县域新增耕地数量占全省新增耕地总量的比例均值;S iS j分别为ij县域新增耕地数量占当年全省新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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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地理集中度地理集中度是衡量经济活动集中程度的常用指标,能够反映规模较大的地区某行业指标占同行业的份额。本文采用地理集中度反映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空间差异,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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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分析

3.1年际差异

    2000-2013年,黑龙江省共开展土地整治项目745个,总规模达到144.50hm2。项目数量由2000年的3个增长到2013年的89个,2011年项目数量达到最大值95个;土地整治规模除2000年仅为104.20hm2外,其余年份整治规模均在1.00hm2以上,特别是2008年开始,土地整治项目规模达到10.00hm2以上,至2013年土地整治规模最大,为40.95hm2(图1)。整体而言,项目数量、整治规模变化均呈现波动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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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措施和整治对象不同,将土地整治划分为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三类,其中土地整理项目包括农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14 a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数量分别为12个、645个、88个,占项目总数的1.61%86.58%11.81%,以土地整理项目为主;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规模分别为0.63hm22.34hm2141.53hm2,其中土地整理类项目规模占土地整治总规模的97.94%。可见,土地整理是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中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项目类型。

    从项目类型变化角度看,14 a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类型逐渐单一化(图2)。2000-2007年全省土地整治初期,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多类型并进,土地整治的首要目标是增加耕地面积。8a间全省重点对滩涂、荒草地等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并对挖损、压占、破坏的土地或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引导土地整治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方向发展;同时,黑龙江省为建设成为全国粮食主产区,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了《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战略工程规划》,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提出较高要求。2008-2013年黑龙江省将土地整治项目类型聚焦于土地整理,整治重点由耕地数量的增加转变为耕地质量的提高。总体上看,黑龙江省在该阶段加强对田、水、路、林为主的农田整理和改造,加大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力度,在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的同时,依托土地集中连片的优势,在耕地面积较大、利于农机操作的重点产粮县(市)实施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工作和规模化土地整理工程,至2013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达到40.95hm2。但复垦类土地整治项目的减少乃至缺失,则与黑龙江省工矿废弃地及灾毁耕地较多的实际情况不符。不能将这些土地及时复垦,既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会导致不良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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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区域差异

    针对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的空间分布特征,借助ArcGIS9.3软件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县域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分为5级(图3)。从县域角度看,萝北县、虎林市、密山市、同江市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在22个以上,五常市、嫩江市、海伦市、抚远县等13个县(市)项目数量介于14-21个之间,全省共有37个县(市)项目数量在9个以上;从区域角度看,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区的土地整治项目总数为621个,占全省土地整治项目总数的83.36%,而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老爷岭区土地整治项目分别为70个和54个。可见,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主要分布在粮食生产大县(市),集中分布于耕地资源丰富的三江和松嫩两大平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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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计算,黑龙江省2000-2013年耕地整治率累计仅为9.06%,但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图4)。全省12个市、1个地区中,共有6个市耕地整治率高于黑龙江省整体水平。其中,鹤岗市耕地整治率为全省最高,为23.49%;而大兴安岭地区耕地整治率最低,仅为1.77%。从县域角度看,萝北县耕地整治率最高,达到43.15%;饶河县、萝北县、密山市及虎林市等8个粮食生产大县(市)的耕地整治率高于20.00%59个县(市)的耕地整治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全省县域总数的73.75%;从区域角度看,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地区耕地整治率分别为13.89%7.99%,张广才老爷岭地区和大小兴安岭地区耕地整治率分别为4.54%7.44%。总体而言,不足10.00%的土地整治率,与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第一的粮食生产、商品粮输出大省的地位严重不符,土地整治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不足,后续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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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其原因,随着土地整治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涉及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的压力不断增加。而三江平原内国营农场众多,耕地属于国家所有,各农场在调整农场职工承包地块时具有较高的控制力。因此,普通农村往往因权属调整困难而无法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而国营农场则积极争取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特别是大型土地整治项目。另外,松嫩平原特别是其漫川漫岗区域地形起伏较大,侵蚀沟众多,土地整治时土地平整工程量大,农田水利建设难度高,还需要增加大量的水土保持措施,这都加大了土地整治成本。大小兴安岭、张广才老爷岭等山地丘陵区,耕地分布零散,土地整治成本高且难以显著改善耕地质量,无助于规模化、机械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在土地整治经费有限、全省耕地整治率较低的情况下,显然将土地整治项目集中布局于三江平原更能显化土地整治成效。

4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时空特征分析

4.1年际差异

    2000-2013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呈波动变化态势,14 a间新增耕地面积总计11.66hm2,占2013年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73%(图5)。其中,2000年新增耕地面最少,仅为40.00hm22010年新增耕地面积最大,达到1.83hm2。自1998年遭遇洪涝灾害后,黑龙江省各受灾严重的地区陆续开展了多项土地复垦项目以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活动,仅大庆市2001年新增耕地面积就高达0.62hm22007年黑龙江省着力打造海伦、虎林等6个市县的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通过对农田形态、规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1 648.35 hm22008年为黑龙江省土地整治类型由多样化变为单一化的过渡期,新增耕地面积较2007年明显减少。综合而言,2000-2007年因其土地整,治项目类型多样,该阶段新增耕地面积达到6.11hm2,年均增长0.76hm2;而2008-2013年间土地整治项目类型仅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为5.55hm2,年均增长0.93hm2,后期年均增长量高于前期,表明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具有时间差异性。自2008年黑龙江省相继发布《黑龙江省“两江一湖”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规划》、《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等,全省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整治力度并扩大整治规模,集中在粮食主产区开展规模化的土地整理项目,这直接致使2008年后全省新增耕地面积总量快速增加,后期年均增长量高于前期,2010

年新增耕地数量达到最大值。

    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率呈现下降趋势(图5),其中2002年新增耕地率最高,为52.77%,随后逐渐下降,至2013年仅为0.12%。呈现这一变化特征,是因为在土地整治初期,土地整治重点目标是增加耕地面积,国家对土地开发、复垦类项目新增耕地率要求较高,土地整治多选取潜力较大且规模较小的区域,而2008年后土地整治重点转变为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追求耕地质量的提高和项目区生产条件、生态环境的改善,土地整治项目规模有所扩大且项目建设规模增加速率远比耕地面积增加速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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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区域差异

    为反映黑龙江省2000-2013年县域新增耕地数量的空间地域差异性,本文采用统一数量分级标准,绘制不同时间段的县域新增耕地的数量累增空间分布图(图6)。2000年全省仅有绥化市北林区存在新增耕地;至2003年新增耕地扩张显著,三江平原、小兴安岭和松嫩平原西部地区均有新增耕地分布,同时三江平原域内的同江市、富锦市及松嫩平原域内的嫩江县、甘南县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增耕地均在1200.00 hm2以上,全省共有21个县(市)未产生新增耕地;至2007年全省仅有8个县(市)未产生新增耕地,松嫩平原西部县(市)和三江平原域内县(市)新增耕地数量增加明显;至2010年新增耕地扩张速度放缓,局部地区新增耕地数量增长显著,特别是三江平原地区的虎林市、饶河市和同江市新增耕地面积均达到3 000.00hm2以上:至2013年全省共76个县(市)存在新增耕地,其中新增耕地数量在1200.00hm2以上的县(市)共有36个,占全省新增耕地县(市)总量的45.00%

除小兴安岭地区的4个县(市)和张广才老爷岭地区的2个县(市)外,其余均分布在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地区。

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6332.png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6333.png 

    变异系数能够反映出新增耕地的县域差异,指标值越大表示县域间相对差距越大。2000-2007年间县域新增耕地标准差与均值变化呈现陡增陡降现象,县域变异系数由8.94降低至1.51(表1),说明县域新增耕地绝对规模呈现不稳定变化趋势,但县域间新增耕地数量相对差距减小,在地理分布上逐渐趋于均衡状态,这一阶段各县(市)追求耕地数量的增加;而2008年以后,县域新增耕地标准差和均值变化幅度减缓,变异系数由2.11增长到2013年的4.58,表明县域新增耕地的绝对差异呈平稳状态但相对差距拉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范围内的县(市)新增耕地数量较多且呈现聚集状态。总体上,黑龙江省新增耕地县域间差异总体呈先减小后增大的趋势。

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6649.png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及新增耕地时空格局分析(农业)6650.png 

    区位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度能够从空间集聚角度分析新增耕地数量的时空特征和变化趋势。区位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度指标值越大表示新增耕地在空间分布上越聚集,同时由于本文在地理集中度指标计算过程中取n=10,则当CR n50%时,即视为新增耕地高度集中。由图7可以看出,2000-2007年间全省土地整治项目较为分散,新增耕地区位基尼系数从0.99降低至0.69,地理集中度则由100.00%降至54.89%;而2008年以后,区位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度由0.9092.97%增长到2013年的0.9498.51%,区位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度整体较前一阶段有所提升,说明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空间分布呈现先分散再聚集的变化趋势;区位基尼系数和地理集中度于2007年分别达到历年来最低值,但指标均处于较高水平,表明全省新增耕地总体呈现较高程度的集聚状态。分析发现,土地整治初期,黑龙江省部分县(市)探索性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主要目的是增加耕地面积;后来,各县(市)结合自身区位特点积极申请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由最初的零星地块到遍地开花。而2008-2013年,黑龙江省陆续开展“两江一湖”工程、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松嫩平原示范省建设等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逐渐聚集在两大平原,且与林区县(市)差距不断增大。

5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综上,2000-2013年间黑龙江省整治战略重点由开展宜农用地的开发和灾毁、丁矿废弃地的复垦以谋求较高的新增耕地率,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以改善耕地质量、提升粮食产能、推动农业现代化。但仍存在土地整治类型渐趋单一化、耕地整治率显著偏低、土地整治区域发展不均衡等实际问题。基于此,提出推进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第一,以土地整理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主体,促进各类型土地整治项目的协同发展。当前,黑龙江省还存在大量工矿废弃地、农业灾毁耕地以及撤并、废弃的农村居民点和宅基地,应提升土地复垦的工作力度。根据黑龙江省刚刚完成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省尚有一定的耕地开发潜力。由于黑龙江省近年来承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异地补充耕地的压力越来越大,应在科学评价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及潜力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土地开发。

    第二,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土地整治项目区的整治目标与方向。对于土地整理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以配套农业基础设施与附属设施、优化地块规模与形态、提升耕地质量为核心目标,提升项目区农业生产的高产、稳产水平以及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适应程度。对于撤并居民点、灾毁耕地、工矿废弃地等项目区,可以有针对性地复垦为设施农用地、耕地、林地等多种类型。对于土地开发类项目,仍须以新增耕地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发挥该类项目在补充耕地面积中的重要作用。另外,应加强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对于黑土保护、水源涵养、空气净化等方面的生态作用,改善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区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的比例,推动全省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

    第三,促进各地土地整治工作的均衡发展。针对普通农村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量大、项目推进困难的问题,应在土地流转、农地确权等工作的推动下,及时调整土地权属和农业生产关系,为实施土地整治创造条件,推动农村与农垦土地整治工作协同发展。应加大全省各地区尤其是松嫩平原各地区土地整治的力度,大幅提升耕地整治率,从而为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6结论

    1) 2000-2013年,黑龙江省745个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达到144.50hm2,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和规模均呈现波动增长态势。2000年土地整治项目数量仅为3个,整治规模最小,仅为104.20 hm2,至2011年项目数量达到最大值为95个,2013年土地整治规模达到最大值为40,95hm2。项目类型最初以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多类型并进,随着整治重心由耕地面积的增加转变为耕地质量的提高,逐渐聚焦于土地整理,类型逐渐单一化。

    2) 2000-2013年黑龙江省耕地整治率为9.06%,耕地整治率和整治项目数量分布均呈现两大平原地区高于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老爷岭地区的分布特征。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地区土地整治项目数量占项目总数的83.36%,耕地整治率分别为13.89%7.99%,三江平原较松嫩平原更适于开展大型土地整治项目,以显化土地整治成效。

    3) 2000-2013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在时间上呈波动增加态势,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先分散再聚集于两大平原区域的变化特征,新增耕地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由2000年的40.00 hm2增加到2013年的494.17hm2,其中,2010年新增耕地面积达到最大值1.83hm2,总计新增耕地11.66hm2

    4)针对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整治类型趋于单一化、耕地整治率偏低、土地整治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建议在今后土地整治中继续以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类项目为重点,根据项目区发展需求确定整治目标和方向,有序开展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借助土地流转、农地确权等工作推动松嫩平原与三江平原、农区与垦区土地整治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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