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东 | 加入时间: | 2014.07.17 |
项目性质: | 进展阶段: | 环境评估 | |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
业主/建设单位: | / |
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惠阳河东消费品综合市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阳河东消费品综合市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天(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惠阳区环保局,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括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惠阳河东消费品综合市场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大埔村地段 |
惠州市华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华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1栋4层的消费品综合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及百货等零售业,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为295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282平方米。 |
(1)主要的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运营期的生活污水、运营废水、生活垃圾。 (2)拟要求采取的措施:(一)项目须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二)施工物料应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洒水、防风遮盖等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中相应的排放限值标准。(三)要求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施工期的废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及运营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含车辆运输),禁止在夜间(22:00至6:00)和中午(12:00至14:00)进行施工,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备用发电机、供水泵等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吸声、隔声等防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规定。(五)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