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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区房管处生活供水管工程环保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4-07-20 13:42:1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 加入时间:  2014.06.19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军区房管处生活供水管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风日产6号门至军区房管处门口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供水管工程

  规模:项目总投资9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780平方米。在规划平步大道南侧人行道下及转军区小路东侧铺设一条DN300-DN400的供水管,管道长度789米。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施工机械、输运车辆

   扬尘

   洒水降尘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

   声

   施工期

   施工噪声和运输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采取配备、使用耳塞、防声头盔等

   不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水

   污

   染

   物

   施工污水

   SS 、CODCr、BOD5及石油类

   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外排

   对周围水环境

   无不良影响

   固

   体

   废

   弃

   物

   土石方开挖

   建筑渣土

   用于回填处理

   不成为危害该区域的新的污染源

   结构

   施工

   建筑垃圾

   分类回收

   施工

   人员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现场的清理和恢复措施主要有:

   (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现在植被的保护,尽量保留现有的生态植被。

   (2)临时土石料堆场应进行防护,引道施工尽可能选择枯水期进行,以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的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恢复植被。

   (3)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进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均需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为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健康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用如下措施:

  1、施工作业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该洒水防治扬尘。

  2、运输弃渣的自卸汽车在装渣后应按规定配置防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区住宅等敏感区行驶。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下的1/3。

  3、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卸渣后应立即在渣面洒水压制扬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内主要道路预先进行混凝土硬化;运输车辆进出场时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4、如需运送水泥,应采用密闭的槽车通过封闭的系统运送至临时仓库;运输散货的车辆,应配备两边和尾部挡板;用防水布遮盖好,防水布应超出两边和尾部挡板至少30cm,以减少洒落物和风的吹逸。

  5、在干燥季节,在弃渣临时堆放点、弃渣新堆放点应定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以保持渣面湿润,每天3~4次,大风天气增加到4~5次;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6、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严禁熔炼沥青、焚烧垃圾。避免设工地食堂,施工人员生活用餐可暂时在附近小饭店解决。

  7、建议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使用袋装水泥,防止水泥粉尘产生。现场搅拌应封闭作业,水泥、石灰粉等粉状物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封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8、渣场弃渣完毕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植树种草绿化。

  9、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封闭施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沿施工现场周围应设2.5米以上的围墙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强防起尘措施,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二、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为尽可能的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尽量减少进场的高噪声的设备数量,从源强上减少噪声的产生。施工联络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尽量不使用鸣笛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2、在保证施工作业的前提下,适当考虑现场布置与环境的关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放置,以缩小噪声干扰范围。

  3、建议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不设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需要进行混凝土连续浇灌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

  4、对于噪声影响较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等措施处理。

  A、吸声降噪:可以在搅拌机、电锯机等高噪声施工机械附近设置吸声屏,能降低噪声3~15dB(A)。

  B、消声降噪: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源的施工机械,如空压机等高频率噪声源采用阴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缓冲消声器等消声方法,能降低噪声10~30dB(A)。对于运输土石方的装卸机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

  C、隔声降噪: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使施工噪声控制在隔声构件内,以减少环境声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隔声间由12~24m的空心砖构成,其隔声量为30~50dB(A)、隔声罩由1~3m钢板构成、隔声量为10~20dB(A),如在钢板外表用阻尼层,内表用吸声层处理,隔声量会再提高10dB(A)。

  5、隔振降噪: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管道减振、阻尼减振技术,可减振至原动量1/10~1/100,降噪20~40dB(A)。对振级较高及较大的机械如空压机等应采取增加减振垫;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减震沟降低振动对周边建筑的损坏等减振措施。

  6、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22时至翌晨6时)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8、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接待处要认真接待来访的居民,接收并妥善处理关于施工扰民的意见,并尽快给予答复。

  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能完全避免产生噪声,而上述预测结果只考虑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的情况,而建设单位在做好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三、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

  评价建议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设置临时的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禁止施工污水任意排放;

  2、建材堆放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

  3、施工现场及时清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果不妥善处置无组织堆放,不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将污染周围环境。如遇雨天,临时堆放的泥土会以“黄泥水”的形式进入排水沟,沉积堵塞排水沟。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处置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做到统一收集、统一清运,合理处理。据估算,本工程开挖的土石方和回填土石方平衡,因此,不会有多余的土石方产生和排放。对于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于施工生产废料处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在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需加强管理,如增设垃圾筒等,同时临时垃圾堆放点应有沟道相通,以防浸出液浸流。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3月23日)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垃圾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

  2、施工单位要向当地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当地景观。

  3、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

  4、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5、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会对施工场地及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公示时间:2014年06月19日———2014年06月25日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 hbjghk@163.com 

  我局拟审批该建设项目申请,如有异议,请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19日  

  

关键字:矿车,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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