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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坂中路东段(秀峰路~站东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20 14:37:23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福建 加入时间:  2014.05.2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已基本完成《福州市坂中路(秀峰路~站东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即将报送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2) 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1-83411067
(2)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1-28300817 传真:0591-8357127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众意见调查。
五、附件:报告书简本








简 本
1工程概况
福州市坂中路东段(秀峰路~站东路)道路工程起于秀峰路,南北走向,途径山北路、西凤路、终点接站东路,道路全长2293.336m,宽度46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建设项目总投资81443.42万元。
2工程环境影响
2.1声环境影响
2.1.1声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声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沿线的学校、村镇等,包括:亿力名居,居住主题公园、桂湖云庭、三木家园、后山村、居住主题小学等。
2.1.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拟建路段沿线主要声源为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各监测点位均达到相应标准。
2.1.3 噪声影响
(1)施工期:施工阶段的噪声影响主要在基础施工阶段和路面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的辐射噪声,这部分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无规律的特点,施工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放标准》。对于临近施工沿线的居民区将产生不同程度的扰民问题但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一般的居民能够理解和接受。但建设施工单位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会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为保障沿线居民生活质量,减缓拟建道路交通噪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敏感点附近路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交通噪声的影响能降到允许范围内。
2.1.4 噪声控制性措施
(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①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声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②施工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工艺。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③进行高噪声作业时应避开居民区的午间和夜间的休息时段,若夜间确需连续高噪声(高振动)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⑤路基施工及施工材料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无法采取措施进行防护,但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邻近村庄的桩段的路基施工要避开居民的正常休息时间,同时要严格限制各类运输车辆在穿越村庄等敏感目标时的鸣笛次数,以减少施工材料运输对声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在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临路第一排不宜建设学校、医院、疗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在噪声防护控制距离内如确需建设上述敏感建筑物时,则应要求设计部门自行采取降噪措施,以使室内满足室内相应功能的要求。对已经建设的学校和超标敏感目标应采取工程措施以实现声环境降噪达标。
2.2生态环境影响
2.2.1 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包括道路沿线被占用的菜地,果园和林地等,以及工程拟定的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等,评价区范围内发现古榕树。
2.2.2 生态环境现状
(1)生态现状
本项目沿线土地利用类型以村庄和建设用地为主,征用部分菜地,果园和林地。本区人类活动频繁,干扰较为严重,没有原生植被,但占用一处生态公益林。
2.2.3 生态环境影响
城市道路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由于路基取土、开挖路堑造成土地利用性质改变,地表植被破坏等,本项目区域属于人工生态系统,土地利用性质变化很小,只要在施工前期做好了防护措施,区域生态环境在施工前后变化不大。随着道路建设的完工,配套绿化等设施的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将继续改善。同时,道路的通行,改善区域路网的通行状况,促进周边土地的开发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2.2.4 生态保护措施
⑴根据地形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最大限度减少土石方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项目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场。
⑵施工区域开挖的表层腐殖土和农田表土另行妥善处理,用于土地复垦或劣质地改良;路基挖方应充分回用于本工程场地平整、修建道路回填及扎制砂石料,不可利用的弃渣送至弃渣场堆放。
⑶按水土保持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挖、填土施工应先建挡土墙和截水沟。做好边坡、护坡、绿化带等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2.3水环境影响
2.3.1 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沿线未经过相关饮用水源保护区,涉及的地表水域为解放溪内河,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解放溪内河。
2.3.2 水环境质量现状
解放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为劣五类,其它指标达到五类标准。
2.3.3 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①道路施工对水环境体的影响
一般来说,远离水体的道路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但跨越或临近水环境施工路段和桥梁箱涵施工,尤其是在雨季施工时,如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可进入周边水环境,造成水体中悬浮物含量的增加。路基开挖面和工程作业面如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松散土易造成水土流失,只要做好道路施工的水土保持措施,其对水体的影响就会得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禁止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等排入河道内,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营运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管道收集的路面雨水和沿线片区雨水,分段排入内河中,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等,在降雨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其排入附近内河,将可能对其水质造成一定影响,随着降雨历时增加,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对邻近内河的水环境影响不大。此外道路上装载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发生泄漏则会导致的突发性水污染,对附近水体造成严重的影响。
2.3.4水污染防治对策
(1)应加强道路雨水管及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对跨越和临近水路段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集水、排水设施。
(2)制订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应急计划应包括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泽、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
(3)禁止水体两岸100米范围内设置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堆放场,堆放场应设围栏和加蓬布覆盖等防雨水冲刷措施。
(4)施工场地应配备沉砂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
2.4环境空气影响
2.4.1环境空气敏感目标
主要为沿线的学校、村镇,同声环境敏感目标。
2.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处的NO2的小时均值与日均值、CO小时值;PM10的日均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4.3 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扬尘,其次是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环境空气污染物会对沿线两侧居民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时间是短暂的。工场地应尽量不靠近居民点,运输道路及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能减少场地和汽车扬尘对居民的影响。总体来说,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影响范围有限。
(2)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营运期道路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市区路面一般管理较好,且常洒水,扬尘可减到最小。行驶的汽车排出的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有NO2、CO等。根据本项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通车后,CO和NO2浓度增加不多,敏感点处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本工程运营后对大气敏感保护目标村庄、居民区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4.4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邻近沿线村庄等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路容。
(2)建议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另外,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和燃料的改进,也将会有助于降低公路汽车尾气的影响。
(3)施工现场、储料场、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减缓影响。
2.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2.5.1 水土流失影响
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路基施工等施工作业,将不可避免地改变原有自然地形地貌,破坏现有地表植被,损坏现有水土保持设施,扰动土体,使土壤松散、搬移、堆填和裸露。若未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容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对于施工期路基主体工程建设,土方施工采取边挖、边运、边填、边压和防护的方式,地面就没有大量松散土长久存在,加上路基平整后路面相对较为平缓,随即又进行铺筑、砌面、护坡和绿化等施工而覆盖土面,因而不会产生持久的明显土壤侵蚀流失,水土流失相对较轻。但路基两侧和绿化用渣边坡在施工期雨季会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本项目道路和绿化工程投入运行期,由于终止取土和施工活动,通过恢复水土保持设施,可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并随着绿化植被覆盖度的快速提高而在较短时段内基本或完全达到正常水土保持功能,可使土壤迅速恢复到无明显(微度)侵蚀的正常允许状态。因此,从总体来看,本项目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问题不大。
2.5.2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后期利用剥离的表土对施工场地和路基边坡进行场地恢复和绿化。植物措施首先考虑水土保持的防护作用,兼顾绿化、美化。植物措施树种选择采用乔、灌、草混交方式,选择当地的、耐受性好、水土保持作用明显的物种进行绿化。对植物措施加强日常养护管理,禁止乱砍、乱伐。
2.6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分析
道路营运期运输危险品车辆在跨越或穿越水域段发生事故引起水体化学污染的事故风险率较低,但如果发生事故,其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非常严重的。因此须加强临水区域路段的设计。同时必须对这些沿线敏感路段实施严格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时造成大面积的危险品泄漏、污染事故。
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的教育和培训,防范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应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控制指挥系统。
3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福州市坂中路东段是完善路网、疏散市内交通,改善交通环境的需要;是片区建设规模拓展与开发的迫切需要。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方在初步设计阶段对线路进行进一步优化,认真执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采取必要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沿线的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拟建道路的建设是可行的。




关键字:疗养院,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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