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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清川大道~民主路)工程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时间:2014-07-20 13:07:58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西 加入时间:  2014.07.17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清川大道~民主路)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市

工程内容: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范围为清川大道—民主路段,道路全长约10.16公里,道路起于清川大道,跨越心圩江、铁路后,沿中华路、火车站、园湖路,至园湖—民主路口后沿新建柳南、南广铁路,接入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东段;道路走向基本为西东向。其中:清川大道~龙腾路段、中华路~杭州路段、苏州路~民主路段采用高架快速路方案(均设地面辅路),杭州路~苏州路(火车站广场前路段)采用地面快速路方案;东西向快速路与清川大道节点推荐采用四层T形全互通式立交结合大学清川节点三层苜蓿叶互通式立交方案。高架段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40m,火车站地面段62m,民主路以东地面段26m;主车道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总投资:444497万元

建设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陈西村、金水湾花园小区、北大馨园、区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宿舍、畔园居等53处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心圩江、二坑溪、朝阳溪

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无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无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社会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受征地影响的陈西村、陈东村等沿线住宅。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永久占用沿线部分住宅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 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期使沿线部分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噪声超标,拟对高架两侧安装声屏障、超标建筑换装通风式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抽吸运走;洗涤、洗漱、餐饮等其他生活污水连同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雨水引至附近沟渠排放,最终排入沿线地表水体,项目周边地块污水最终排入江南、琅东污水处理厂。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可通过物种种群的自我调节得到补偿,项目的建设对野生动物原有的活动范围产生一定的干扰、阻隔,但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有南宁市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位于南宁市城区,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本道路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nnh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30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地址:壮锦大道33号

联系人:姜彬

联系电话:0771-4888625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796015/0771-2796015

电子邮件:403918197@qq.com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0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清川大道~民主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工程概况

南宁市城市东西向快速路西段范围为清川大道—民主路段,道路全长约10.16公里,道路起于清川大道,跨越心圩江、铁路后,沿中华路、火车站、园湖路,至园湖—民主路口后沿新建柳南、南广铁路,接入城市东西向快速路工程东段;道路走向基本为西东向。其中:清川大道~龙腾路段、中华路~杭州路段、苏州路~民主路段采用高架快速路方案(均设地面辅路),杭州路~苏州路(火车站广场前路段)采用地面快速路方案;东西向快速路与清川大道节点推荐采用四层T形全互通式立交结合大学清川节点三层苜蓿叶互通式立交方案。高架段道路标准红线宽度为40m,火车站地面段62m,民主路以东地面段26m;主车道双向六车道,辅道双向四/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期为40个月。工程总投资444497万元。

1.2环境现状评价

1.2.1生态

项目位于南宁市中心城区,已经完全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

沿线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分布在沿线旱地、绿化带等,常见植物有各类蔬菜、小叶榕、大王椰子、红花羊蹄甲、木棉、扁桃、竹子等;自然植被主要为暖热性疏灌草丛,主要分布在沿线荒草地,常见植物种类有狗牙根、鬼针草等。评价区内野生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兽类等动物。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无国家及自治区保护动植物物种存在,项目占地未涉及基本农田和天然林。

根据《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2010),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生态功能区,评价范围主导生态功能为中心城市功能区。

1.2.2环境空气

项目在沿线设置4处大气环境监测点,根据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评价范围内的CO及NO224小时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及PM1024小时平均值、TSP24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1.2.3声环境

根据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广西华侨学校、南宁财经学校、夜间声环境分别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超标范围0.1~3.8dB(A)。超标原因是受到清川大道交通噪声的影响。

第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夜间声环境分别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超标范围0.1~1.6dB(A),超标原因是受到明秀路和战备铁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北大馨园临路一排、临路二排、中铁货九职工住宅夜间声环境分别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2类标准,4a类区最大超标9.6dB(A),2类区最大超标0.2dB(A),超标原因是受到北大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区六建生活区临路一排、二排夜间噪声分别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类标准要求,4a类区最大超标5.4dB(A),2类区最大超标4.3dB(A)。超标原因是受到永和路和湘桂铁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凯莱大酒店临路一排、南宁职业技术学校夜间声环境分别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超标范围3.0~8.5dB(A),,超标原因是受到中华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南宁无线电三厂生活区、南宁市电影机械厂宿舍临路一排、临路二排夜间声环境分别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2类标准要求,4a类区最大超标4.5dB(A),2类区最大超标0.9dB(A)。超标原因是受到园湖路和湘桂铁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1.2.4地表水环境

心圩江、二坑溪、朝阳溪水质评价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发布的《2014年6月南宁市环境质量信息》,6月份南宁市境内监测的6个区控以上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上中、雁江、老口断面水质评价为Ⅱ类,水塘江、蒲庙、南岸断面水质评价为Ⅲ类。

1.2.5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评价区域已铺设自来水管,未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也不存在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1.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1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市城市快速路系统规划(2009—2020)》相协调。

(2)项目需占用部分农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3)评价范围内未经过重要矿床,也无探矿权及采矿权设置;道路建设不涉及对影响区内矿产资源利用的影响。

(4)评价范围内无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5)项目建设期利用现有城市道路作为施工运输道路,对区域部分道路短期内造成一定的交通压力,并带来一定的交通隐患。

1.3.2生态影响评价

(1)评价区没有国家、地方保护物种以及地方特有种,也未发现古树名木,项目区无天然原生植被分布,物种保护的敏感性较低;受影响植物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但减少的个体数量可以通过物种种群的自我调节得到补偿,对区域和整个物种分布区而言是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2)评价区部分野生动物可能因项目施工改变生境而迁徙,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3)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推荐设置弃渣场1处,从环评的角度考虑,弃渣场设置合理。

1.3.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

(1)施工期将产生18000m3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氨氮等。若不加强管理或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水质严重恶化。

(2)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及少量石油类,若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将使水体悬浮物增加,对受纳水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3)路基开挖和填筑形成的大面积地表裸露面受雨水冲刷,将产生含大量泥沙的地表径流水,若不经处理直接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将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升高,强降雨条件下还可能阻塞泄水通道。

(4)跨心圩江桥梁采用围堰法施工,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产生污染影响小。

营运期

(1)项目所在区域的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心圩江、二坑溪和朝阳溪。

(2)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水经项目污水管网收集后输送至江南和琅东污水处理厂。

1.3.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

项目施工营地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放,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营运期

(1)营运期路面径流经由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地表水体,一般对地下水无影响。

(2)道路形成不可渗漏路面将减少降雨补给面积,但道路路面占地面积不大,且降雨还可通过路侧岩土层下渗补给地下水,不会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或水量减少。

1.3.5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施工期

(1)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在未采取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现场下风向150m内区域受扬尘影响较为严重;在采取围装金属挡板的防尘措施后,至下风向83m范围外TSP浓度值可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计划购买商品沥青,可避免存在沥青熬化和运输阶段的污染,但在摊铺过程中仍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气。

营运期

评价采用ADMS模式对道路两侧NO2、CO浓度进行计算。至项目营运远期,拟建道路路侧典型日气象条件下NO2、CO的24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64.61μg/m3和1.471mg/m3,占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中NO2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80μg/m3)和CO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4mg/m3)的比例分别为80.76%和36.78%;典型小时气象条件下NO2、CO的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98.58μg/m3和2.013mg/m3,占二级标准中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200μg/m3)和CO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10mg/m3)的比例分别为49.29%和20.13%。

项目运营远期,项目沿线敏感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3.6声环境影响预测

施工期

(1)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52m以外、夜间在281m以外可低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昼间最大在距声源79m以外、夜间在446m以外可低于GB12523-2011的要求。

(2)在有金属板围挡的情况下,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仍然较大,施工噪声将使沿线敏感点昼间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24.4dB(A),夜间超标34.4dB(A)。

营运期

(1)根据交通噪声预测与评价结果,拟建道路红线两侧125~127.5m之外可满足GB3096-2008中2类标准。

(2)预测至营运远期,沿线执行4a类区标准的敏感点,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超标范围2.5~13.5dB(A),最大超标出现在华天国际。执行2类区标准的敏感点,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超标范围1.3~10.2dB(A),最大超标出现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1.3.7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1)施工临时堆土在工程后期全部回用作土地整治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全线有南宁市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1.3.8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项目位于南宁市,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本道路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1.4环境保护措施

1.4.1社会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统一分流规划,并对施工期间区域交通组织进行公示;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设置临时交通便道,方便周边居民与车辆出行。

(2)施工区周边应设置相应的隔离措施,采用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封闭,避免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同时安排相关人员作为现场安全员,协调周边人车通行与施工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加强对大型施工车辆,尤其是材料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运输路线应选择对沿线村庄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路线;同时材料、施工机械运输中应避免在日间交通高峰时段内进行。

(4)发现有未探测到的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联系文物管理部门,待管理部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同意项目继续实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1.4.2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大的开挖与回填路基作业,应避开暴雨期进行;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

(2)严格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在指定的取土场地取土,弃渣和表土及时运至项目弃渣场和临时推土场。

(3)弃土场应先挡后弃,防止渣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取、弃土场及其他临时土地进行清理和植被绿化恢复。

(4)项目永久占地区及临时占地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设置,并做好水土保持防护与绿化设计。

(6)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参考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对项目设置的弃渣场等临时用地区进行生态恢复与绿化,补偿因项目建设导致的植被生物量损失,缩短地表裸露时间,使项目沿线生态能尽快达到新的平衡。

(7)道路绿化植被选择本地易生耐活树种。

1.4.3地表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地表径流雨水进沉淀处理后再排入附近水体。

(2)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厕所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上门抽吸;洗涤、洗漱、餐饮等其他生活污水连同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营运期

(1)对近期未能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路面雨水,应埋设临时排水管道,将其引至附近沟渠临时排放,避免雨水乱排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

(2)项目建设部门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确定相关道路工程的建设时序,加快污水输送的建设进程,使项目污水能尽快接入污水处理厂。

(3)评价要求项目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以保证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污水能够及时进入区域雨污水管网集中处置。

1.4.4地下水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1.4.5环境空气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

(1)严格执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及《南宁市联防联控市区扬尘污染工作实施方案》(2012.5.15)有关要求。依法提交排污申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项目应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项目工作面进行洒水压尘,减轻扬尘污染。

(3)施工运输车辆要有防洒落措施,应在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并及时清扫冲洗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避免施工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4)项目所需沥青通过购买商品沥青获取。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在进行铺装时也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营运期

(1)道路绿化优先选择具有吸尘、吸收NO2效果好的树种。

(2)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使,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1.4.6声环境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

(1)项目建设期须严格执行《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远离沿线住宅等敏感点的施工区域,并对固定的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建设隔声棚等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

(2)在项目开工前需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噪声污染的排污申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必须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14:30)、夜间(北京时间,22:00~次日06:00)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南宁市建委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3)在邻近敏感点区域进行施工时,应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封闭作业的方式;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拆除作业。

营运期

(1)为避免交通噪声产生不利影响,对路侧建筑规划提出如下要求:拟建道路(清川大道~东西南北立交段)红线两侧125m范围内、拟建道路(东西南北立交段~终点段)红线两侧127.5m范围内的区域,不宜布置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学校、医院、敬老院类项目;在该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居住楼、商业金融用房等声环境敏感建筑应根据自身对声环境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噪声防范措施,需做好室内布局和墙窗的降噪设计,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如集中办公区不布置在面向道路一侧,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一侧设计作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以减少交通噪声干扰。

(2)采取部分高架桥两侧安装声屏障及超标建筑安装通风式隔声窗等降噪措施。

(3项目绿化带应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项目的绿化带应与项目道路工程同步建设。

1.4.7固体废弃物影响环保措施

(1)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应参照南府令[2012]4号《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施工弃土运至弃渣场堆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并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1.5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发展规划,其建设对整个南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后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关键字:林业,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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