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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松辽盆地新庙地区新236井区开发工程
时间:2014-07-20 13:30:05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吉林 加入时间:  2014.07.03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松辽盆地新庙地区新236井区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 

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松原市前郭县 

建设规模 

新钻开发井72口井,其中油井47口,注水井25口 

项目审批部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总投资额 

(万元) 

15210万元。 

环评单位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负责人 

张海华 

电话 

0432-65098527 

建设项目概况 

新236区块整体规划新钻开发井72口井,其中油井47口,注水井25口,分布于25座平台。设计单井产能为1.3t/d,可建产能为2.26×10 4t/a,平均单井井深1576m,总进尺11.35×10 4m。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修井废水、洗井废水、采油废水,主要含有COD、石油类、SS等污染物,经罐车运至新木采油厂10#接转站后,管输至新木油气处理站,达到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采油产生的单井罐加热烟气、无组织挥发烃类气体以及加热炉用天然气产生的SO 2、NO X及烟尘,由于采用清洁能源其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固体废物有落地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抽油机、热采设备、修井设备等,可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新建油井及井间道路,增加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主要为水田,采取了补偿及相应的生态减缓恢复措施,可减少对生态王环境的影响。 

公联 

众系 

反方 

馈式 

信件反馈 

  

邮编:130033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收信单位:吉林省环保厅环评处 

电话反馈 

  

联系人: 

电话:0431- 89963069 

               

  

  

  

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松辽盆地新庙地区新 236井区开发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项目名称: 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松辽盆地 

新庙地区新236井区开发工程 

委托单位: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              A15110140800 

编写人员:              A15110085 

                         

项目审核:              A15110090900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松辽盆地新庙地区新236井区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平凤乡  

总投资:1521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本项目2014年开始筹备建设,施工由4个钻井队同时施工,每口井所需时间约12天。生产服务年限为10年。年平均生产天数为300天。 

生产定员和年操作时数:新增员工25人,两班制。年运行300天。 

新236区块整体规划新钻开发井72口井,其中油井47口,注水井25口,分布于25座平台。原规划开发部署井位平台方案中,有两处平台7口井处于民堤外侧,为避免洪水期间发生风险事故对松花江水体造成污染事故,根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建议,评估会后,对规划井位平台进行了调整,所有井位平台均调整至民堤内。 

设计单井产能为1.3t/d,可建产能为2.26×10 4t/a,平均单井井深1576m,总进尺11.35×10 4m。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评价区域属于典型的农村环境,除油田开发外,没有其他工业污染源,按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属于二类区,孔家围子、松林、新立屯3个监测点位NO 2、SO 2和PM 10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 

评价松花江江段各监测断面污染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Ⅳ类标准要求。 

评价区地下水主要为生活饮用及工农业用水,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1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内各村屯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评价区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3.1生态环境 

施工占地将使地表植被生物量减少,施工活动将进一步加剧水土流失。该项目在井场、管线和井间道路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15.07hm 2,永久占地6.412hm 2,均为农田。施工期占地造成土壤侵蚀量约为281.63t,与背景土壤侵蚀情况相比增加了168.98t,水田植被生物量损失约601t。 

拟采取的生态减缓及补偿措施有: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井场占地面积;管线施工时表层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并采取加盖篷布等工程防护措施;做好井场内泥浆池的防渗工作,对废弃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施工结束后泥浆池覆土并恢复植被;尽量选择农作物非生长期进行施工,减轻对农作物的影响;所占用的基本农田,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基本农田的相关规定作好占补平衡及补偿工作。 

3.2.空气环境 

⑴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钻井柴油机排放的烟气和车辆排放的尾气等。采取在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在 150m外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钻井柴油机排放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GB20891-2007)中相关要求。 

⑵运营期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单井罐加热炉产生的烟气、所依托的新木 10#接转站及新木油气处理站加热炉新增烟气、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损失的烃类气体和车辆尾气等。单井罐加热炉采用电和以油田伴生气为燃料两种加热方式,采用以油田伴生气为燃料加热时,所排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烟尘 :13.7mg/m 3、 SO2:0.82mg/m 3和 NOX:164.6mg/m 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经 15m高排气筒排放;新木 10#接转站及新木油气处理站现有加热炉燃料为油田伴生气,新增燃气量 1715.81× 10 4m 3/a,所排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烟尘 :15mg/m 3、 SO2:2.86mg/m 3和 NOX:208mg/m 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要求,经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井口密封性并经常检查和更换井口密封垫,最大限度减少油气泄漏,挥发损失的烃类气体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要求。 

3.3.水环境 

⑴地表水环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钻井废水、废压裂液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钻井废水全部配制泥浆,并在泥浆池中自然蒸发,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废压裂液运至新木油气处理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及推荐指标》( SY/T5329-94)中 B2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厕所,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掏作农家肥。 

②运营期 

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有修井废水、洗井废水、采油废水和生活污水。修井、洗井和采油等生产废水运至新木 10#接转站及新木油气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及推荐指标》( SY/T 5329-94)中 B2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单井罐集输不在井场内进行油水分离;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厕所,定期清掏作农家肥。 

评估认为,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合理,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的分析较清楚,评价结论可信,措施总体可行。 

⑵地下水环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期选用井口防喷器和井口自封器,防止油套环形空间液体外溢;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巡视和监管,发生套外返水等事故时,立即对油井或注水井止水封井并停止受污染水源井的使用;对泥浆池采取防渗措施,对废弃泥浆和落地油及时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每口井加设高强度表层套管,并且套管下至地下水层以下,固井水泥套管上返高度至地面井口 ;加强井场的环境管理工作,杜绝各种废水、废液随意倾倒。 

②运营期 

运营期修井时,井场铺垫防渗布,减少修井时落地油的产生量;修井、洗井等井下作业废水运至新木油气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及推荐指标》( SY/T5329-94)中 B2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 

③闭井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油井进行封井。 

3.4声环境 

⑴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钻机、柴油机或柴油发电机及车辆等。钻井井场噪声预测值昼间 80m、夜间 25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1类标准要求。该项目规划井场与村屯最近距离 204m,钻井施工噪声将会对该屯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施工期钻机柴油机和发电柴油机排气管安装消声器,将柴油机组安装在活动板房内;施工井场周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少钻井噪声对村屯居民声环境的影响;工程车辆尽量避开村屯,夜间经过村屯时,严禁鸣笛,并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等。 

   

⑵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抽油机和车辆噪声。抽油机产生的噪声昼间 10m、夜间 4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1类区标准要求。 

评估认为,声环境评价范围和评价等级合理,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及分析清楚,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总体可行。 

3.5固体废物 

⑴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时产生的废弃泥浆、废岩屑和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提高泥浆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弃泥浆的排放量;采用先进的钻井泥浆体系,选用低污染型钻井液和压裂液;在钻井施工前,采用复合衬层对泥浆池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 1× 10 -7cm/s);泥浆池根据废弃泥浆量合理确定容积,留有一定空间余量;最终对产生的废弃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覆土并恢复植被;钻井岩屑与泥浆一起填埋处理或铺垫井场及油区土路;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周边垃圾填埋场处理。 

⑵运营期 

生产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修井落地油、废防渗布和生活垃圾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对完钻井安装井下卸油器,同时井场铺垫防渗布,修井结束后对防渗布及散落在防渗布上的落地油及时回收,送油土贮存池暂存,由乾安县鑫源化工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周边垃圾填埋场处理。 

4公众参与

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时间从 2014年 1月开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 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 [2013]103号)文件精神,开展公众参与。 

5.1信息公开

于2014年4月16日至4月29日进行第一次现场信息公示和网络信息公示。本项目通过松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lsy.gov.cn/)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  

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起止时间。  

二次公示 :2014年5月4日至5月16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媒体及报纸信息公示. 

调查公众 :100%支持项目建设 .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吉林省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吉林油田发展规划,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目标总量控制要求,满足清洁生产的需要,各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在采取生态减缓与恢复措施后其生态破坏可降至最低。本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吉林省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李云启 

联系人电话: 0438-5075823 

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1511号 

单位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通潭大路东端经贸大厦 

联系人:张海华   

联系电话: 0432-65098527 

  

 

关键字:水运,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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