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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选矿改扩建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07-20 13:44:41    来源: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湖北 加入时间:  2014.07.11
项目性质:   进展阶段:  环境评估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建设单位:  /


  一、项目建设概况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选矿改扩建工程变更项目位于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境内。采矿总规模260万吨/年,维持现有100万吨/年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等技术要求不变,整合现有6个地下采区深部磷矿层,重新规划设计开拓系统,采用现代化设备大规模生产,地下开采规模为160万吨/年,在深部大规模开采系统形成投产后,原有井下小生产系统将全部关闭。选矿总规模260万吨/年不变,新建150万吨/年变更为王集选厂恢复破碎-磨矿工程75万t/a、大峪口选矿厂扩建75万t/a;王集选厂原矿浆经过管道输送至大峪口选矿;大峪口选矿厂浮选150万t/a。

  项目采用采用房柱嗣后胶结充填法,留规则的矿柱开采后充填,充填材料为磷石膏+水泥,井下运输方案为胶带斜井+斜坡道方案,地面采用皮带廊胶带运输至选矿厂。项目新增井巷工程、公辅公程、充填站、主井口工业场地、辅助斜坡道口场地、1#通风斜井口场地、2#及3#通风竖井口场地、4#和5#通风斜井口场地。

  矿山总服务年限为46年,本项目新增投资56543.34万元,其中环保405万元。矿山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3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根据《关于印发鄂湘川黔滇磷矿资源开发联创齐争“五项创新制度”的通知》(鄂土资发[2012]88号)“区域监管联动 共促矿区和谐” 的任务,要求磷化工企业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有序开发”的原则,严格执行“采矿技术管理规范,提高开采技术水平,主动发展选矿企业;积极采取最经济、最环保、最节约的方式加强对中低品位磷矿石的采选,自觉提高磷矿资源“三率”指标,逐步实现全层开采,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为此,160万吨/年地下开采变更为整合现有磷矿层,采用现代化设备大规模生产,选矿扩建原计划新增用地变更为利用闲置厂房和产能,满足“新建、改扩建磷矿采选项目”应具备五项基本条件及其相关要求,符合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有关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第十一条第二款指出,鼓励中低品位磷矿采选及利用。本项目开采原磷矿品位15.9~23.1%,属低品位矿石,经选矿后,精矿品位达到30.0%以上,精矿作为本单位生产化肥的原料。因此,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中鼓励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TSP、NOX、SO2日均值最大Pi值(%)分别为:TSP 27%~35.33%、NO216.25%~28.75%、SO2 14.67%~19.33%,均可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环境容量较大,可接纳项目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评价区地下水pH值、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指标在监测点中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各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现值。

  在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纳污水体:大峪口水库、格子山水库和金牛山水库COD 、氟化物、氨氮、总磷均超标,该结果与2007年11月监测结果基本一致。鉴于纳污水体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没有环境容量,因此项目开采过程产生的坑道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装置,不得外排至周边水体。

  3、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新增4.63万m2占地,其中林地0.58万m2(人工杨树、松树),属一般树种。投产后,将对现有工业场进行生态恢复,总面积约3.24万m2,如果全部恢复为林地,完全补偿拟建工业对植被的破坏,通过植物措施建设,使景观环境破坏明显得到恢复,对目前矿山生态环境将有所改善。

  (2)地下水环境影响

  当开采水平为-60m时,地下水位影响范围为386m,达到-210m时,影响范围为1577m。西采区对地下水影响方向为采区西面,在地下水影响范围内,目前没有以取地下水作为集中生活、生产用水,亦不存在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东采区对地下水影响方向为采区南面,在地下水影响范围内现有放马山磷矿,该矿段现开拓巷道已到-120m水平,目前排水量为14400m3/d,抽排的地下水作为工业补给水,当本项目开采标高低于放马山矿段的开采标高时,放马山矿段地下水抽排水会减少,但由于矿段西部有较广阔的充水含水层补给,富水性较强,预计影响较有限。

  项目所在矿段强溶岩裂隙水层O11、O12+3距离开采矿层Ph3很远,基本不受开采影响。中等溶岩裂隙水层Z1d1-2为Ph1的直接底板、Z1d1-4为Ph1的直接顶板,为Ph1开采时坑道水来源,但中等溶岩裂隙水层Z1d距离地表很深,在地下水影响范围内出露较少,不构成岩地表塌陷的条件,可以认为本项目抽排地下水而引起的岩溶塌陷可能性不大。荆襄磷矿胡集矿区已开采多年,本矿段浅层矿的地下开采已基本完成,现场地表无可见沉陷反应,无裂缝发育,无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发生。

  磷石膏+水泥胶结充填体的毒性浸出试验、浸泡试验和淋滤试验结果表明充填体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充填采空区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3)地表水环境影响

  鉴于主工业场地下游水库水质达不到Ⅲ类要求,本项目处理后的坑道排水和生活污水可全部用于选矿装置,不得外排。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会明显改变目前水库的水质现状。

  (4)大气环境影响

  大峪口和王集选矿的有组织排放粗、中、细碎、筛分粉尘预测最大落地浓度0.0046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王集选矿厂粗碎、中碎、细碎工段无组织排放粉尘均无超标点;大峪口选矿厂项目原矿堆场和筛分分别设置大气防护距离150m、90m,王集选矿厂项目原矿堆场和筛分分别设置大气防护距离150m、80m,在此范围内无需居民搬迁。

  充填站水泥装卸有组织排放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14 mg/m3,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采矿通风对环境的影响为爆破排烟期的短时、间隙影响,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145mg/m3,未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飘尘一次限值(0.5 mg/m3),针对粉尘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4个排风井下风向NO2最大落地均超过TJ36-79限值(0.15 mg/m3),针对NO2设置大气防护距离100m。

  (5)声环境影响

  矿井通风机、空压机站、充填站机械噪声影响范围在100-200m范围内,但噪声源周围无敏感点,项目噪声对环境无影响。

  大峪口、王集选矿厂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环境敏感点距离厂界较远,不在项目噪声昼、夜间超标影响范围内。

  (6)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开采废石全部回填现有项目采空区,不外排。生活垃圾环卫收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7)运输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斜坡+胶带运输原矿石至选矿厂,地面运输廊道为封闭式,不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不大,矿石运输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废石运输路线共用露天采场矿石运输路线,道路两侧没有居民。因此,废石运输噪声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

  4、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对现有地采工业场闭坑后立即进行生态恢复,露天采场、废石堆场、尾矿库服务期满进行边坡工程治理、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采取如下措施:

  工程措施:禁止随意堆放,污染环境和影响景观;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平整、压实,再覆盖渗透性较好的粘土,后覆盖表土,再次进行平整、压实。

  生态措施:选择适合生长于亚热带土壤且与附近植物相协调的树苗、草种,全面地进行生态恢复、造林。在矿山服务期满后拆除清理采矿场地面设施,对被遗弃的土地进行全面的土地复垦和生态造林,复垦率为100%。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矿主工业场地和选矿厂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再通过管道送至选矿厂作补加水,不外排。

  对井下开采废水,在-65m、-150m、-215m各设置1座井下水仓,收集与沉淀之后,输送至选矿装置、化工装置,不外排;选矿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收集至尾矿库污水处理站,经过收集池、加药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大峪口、王集选矿厂各设置1座高位水池。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出渣洒水、冲洗岩部等措施,减少通风外排粉尘量。

  充填站水泥装卸从储料仓顶部逸出的粉尘,建议采用电厂灰库库顶的一种高效净化专用设备-仓顶袋式除尘器,采用先进的清灰技术,气体处理能力大、净化效果好、结构简单、工作可靠、维护工作量少,并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王集、大峪口选矿厂粗、中、细碎、筛分车间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并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尾气再高空排放。大峪口选矿厂项目原矿堆场和筛分分别设置大气防护距离150m、90m,王集选矿厂项目原矿堆场和筛分分别设置大气防护距离150m、80m。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矿厂生产设备选用优质、低噪的生产设备,如球磨机橡胶衬板,生产车间采用封闭隔音结构;矿石运输道路两侧栽种两排行道树、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运输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石堆场设置截雨沟、挡土墙,截雨沟设置在280m标高处(延期至现有250m标高防洪沟掩没后),挡土墙为上宽0.5m、下宽1m的直角梯形,高1.5m;废石堆场符合(GB18599 -2001)(Ⅰ类)要求;废石堆场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

  尾矿库1#、2#尾矿坝设置废石下游式筑坝,在2#坝下游设置渗滤液收集池;

  选矿厂、采矿主工业场地的生活垃圾设置生产垃圾收集桶,再由当地环卫统一收集。

  (6)矿石运输影响减缓措施

  在工业场地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和排水等设施,保证运输车辆车身洁净;车辆运输时顶部加盖帆布或塑料布,防止物料散落或随风扬起;定时进行道路清扫、洒水或喷雾;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防止车辆非正常运行;在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木,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限制车辆鸣笛。

  (7)风险防范措施

  尾矿库:本项目龙会冲尾矿库已运行多年,并通过湖北省安督局安全验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从安全管理角度,该尾矿库手续齐全。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该库属于正常库。企业应严格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2005)等法律法规对尾矿库安全运行,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尾矿库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执行尾矿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编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后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组人员进行抢修,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渠道,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排洪口底坎高程,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及时了解汛期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尾矿坝下方蓄水塘前方坝应及时挖开出导流缺口,避免矿浆影响周边居民。

  选矿厂水环境:主要表现为回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选矿废水外排;设备故障或全厂设备大修,系统内矿浆直接外排。项目在王集选矿厂建设一座容积3180m3的应急事故池;大峪口选矿厂建设三座(30×25×2m)的应急事故池,总容积为4500m3。事故发生时可将废水排入事故池暂存,待正常生产恢复后,事故池废水逐渐返回至水循环系统,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矿浆管道输送:主要表现为矿浆输送管道泄漏,造成高浓度矿浆直接外排。应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矿浆应控制一定的粒度和浓度,确保在一定的流速下矿浆不会沉降,堵塞管道造成环境风险;管道输送系统弯曲处只能采用焊接不宜采取折弯,管道敷设坡度最大不超过12%,以防矿浆在管道中慢慢沉降堵塞管道;同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对管道沿线安装自动监控和早期预警装置,并对管道沿线进行标识,当管道泄漏时,应及时判断管道损坏位置,带浆停车进行修理。

  废石堆场:参照《有色金属矿山废石堆场设计规范》废石堆场最终坡底线与保护对象间的安全距离计算,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事故发生时,不会引起人员伤亡。应完善排渣规划设计和调整排渣工艺,合理调整排渣顺序,避免形成软弱层,将坚硬的大块岩石堆置在排渣场底层以增加排渣场的透水性和稳固基底;作可靠的工程地质勘察,遇有基岩弱面的地方应尽量避开,采取可靠的工程防治措施,确保其稳定运行;应采取排渣场上方修筑截水沟、排渣平台的反坡作业、打排水钻孔和修筑疏干涵洞等措施,防止水引发的排渣场灾害;用坚硬的岩石砌筑在可能发生潜在滑动面的位置上修建护墙挡坡。

  爆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炸药及爆破器材的安全运输制度、储存保管制度、发放清退制度、销毁处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奖惩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组织相关爆破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增强处理风险事故的能力。

  地下开采:项目采用盘区房柱嗣后充填采矿方法后预计沉陷量很小,可有效的控制塌陷、裂缝的产生。结合现状调查,可知地表无沉陷、裂缝发育,对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可以控制在较轻设置专班定期对采空区地表进行监测。当发现重大灾害隐情及前兆时,应及时通告周边群众,撤出井下人员;对井下开采应定期进行测量,及时绘制采空区与地表对照图,以确定开采的准确位置;对地表开裂、塌陷区,应立即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界线,及时组织回填,设置排水沟防止大气降雨汇集下渗;加强井下水文地质工作,对主要涌水点进行流量观测,发生突水时,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泵,有重点的实施注浆堵水,并组织加强对岩溶覆盖区的巡视与监测,发生岩溶塌坑及时回填。

  5、清洁生产

  拟建项目凿岩、爆破、运输等工艺设备均属国内先进水平,根据铁矿清洁生产指标,矿山开采装备都可达到二级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在回采率、贫化率、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型矿山先进水平;

  选矿采用“单反的浮选”选矿工艺符合原矿石特点,工艺简单,选矿指标好,能耗低;粉尘得到很好的处理和处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充分的回用,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与正浮选脱硅工艺相比,从工艺、设备、物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等角度综合评判,该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建议尾矿综合利用,如利用中低品位磷矿尾矿制备水泥,制备建筑用砖等减少尾矿存放量,延长渣场的使用寿命。

  6、总量控制

  大气污染物有二氧化硫、NOX;水污染物有COD、NH3-N。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因子,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生产过程中,爆破过程产生的NO2主要是通过风井无组织排放,不计入总量。项目不产生SO2污染物,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0;水污染物来自于办公楼、综合维修间和食堂等集中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能满足选矿用水标准要求。矿井排水经混凝沉淀除去SS后,可以用作选矿补回水,不外排。

  三、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场址可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此项目是可行的。

   四、调查目的及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进行项目第二次公示,您若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与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或武汉工程大学(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刁长军  13972871194

  地址: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汤亚飞  13995659664

  电子信箱:yafei.t@163.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卓刀泉路366号

  邮编:43007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关键字:防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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