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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番禺区中医院扩建医疗综合大楼工程
2015-03-25 16:15:45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 加入时间:  2015.03.24
项目性质:  改扩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976万元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设计/建设单位:  /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中医院扩建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污水处理站、高压氧舱楼施工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20-84640765项目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34801616项目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东路93号

四、项目概况:拆除原有旧建筑、室外管网改造,高压氧舱、污水处理站1幢、地上1层,627平方米,地下一层,768平方米,高度9.2米,单跨最大跨度8.3米,总建筑面积1395平方米,建安费用约975万元。(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项目内容、规模和项目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1748【项目内容】:①按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原有旧建筑物拆除、室外管网改造,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钢结构、白蚁防治、节能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项目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或按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造价的1%计算,由发包人向总承包单位支付。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项目图纸。【规模】:拆除原有旧建筑、室外管网改造,高压氧舱、污水处理站1幢、地上1层,627平方米,地下一层,768平方米,高度9.2米,单跨最大跨度8.3米,总建筑面积1395平方米,建安费用约845万元。(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控制价】:9758691.54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项目公告时间:从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4月13日9时30分。
注:发布项目公告的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3月24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项目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9.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委托投标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项目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未在项目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项目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项目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控制价。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业主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项目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项目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项目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项目失败)。项目业主分析项目失败原因,修正项目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项目。项目业主因两次或多次项目失败,需申请改变项目方式或不项目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项目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公告及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向项目业主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中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84640765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西副楼6楼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项目投标监管网、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和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本项目公告及项目文件使用GZZB2014-1.1项目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项目图纸。

二十一、项目业主须将项目文件(项目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项目业主声明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我单位就番禺区中医院扩建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污水处理站、高压氧舱楼施工项目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项目公告描述的项目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项目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项目业主公章)
关键字:建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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