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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
2015-03-26 16:12:38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新疆 加入时间:  2015.03.25
项目性质:  新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建设单位:  /

1.1受项目业主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的委托,在(网址:http://)和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公开项目方式(一步制开标)邀请符合项目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2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项目业主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物业管理、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管理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项目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质量及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项目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服务期限。

1.2.9未经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4条所列的业绩。

1.2.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10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3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建设地点:新疆尼勒克县建设规模:240MW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15年4月20日开工,5月30日完工标段划分:无水文气象:喀什河位于伊犁河谷东北部,处于欧亚大陆腹地,属大陆性北温带气候。由于伊犁河谷东高西低,向西敞开,来自大西洋、里海和巴尔喀什湖的湿润气流可直抵伊犁河流域,因而形成较多降水。因此,本流域与新疆其它流域相比,夏季气候较湿润,温和,降雨丰沛,冬季寒冷积雪较深。各气象特征值如下:多年平均气温6.0℃极端最高气温37.9℃(1979.8.3)极端最低气温-39.9℃(1969.1.28)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9%多年平均风速2.5m/最大风速24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795.8小时最大积雪厚度58cm最大冻土深度82cm施工地质:祥见技术文件交通运输:公路运输周围环境:道路畅通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本标段永久工程项目包括:
1.渠道Ⅰ标(0+000-0+15km)范围,包括0+750和1+850纳洪口、2+665.322桥基础浇筑及钢桥吊装、7#涵洞(5+616.370)出口全断面浆砌石导洪渠、2#排洪涵洞(2+534.897)出口浆砌石及排洪沟(此项视渠道防渗处理效果按业主另发指令确定是否施工)、3#排洪涵洞出口(3+656.579)及桥面铺装、渠道4km至P3#(3+656)防洪渠、9+446m-9+540m渠道加固、渠道高边坡网格梁支护、渠道0+015m-0+980m段和5+810-7+190m段边坡喷锚支护、拦河枢纽左岸边坡支护、生态厂房内二期及三期混凝土、泄洪冲砂闸消力池末端(泄0+107m)淘刷后处理等;

2.渠道Ⅱ标(15+000-0+30km)范围,K18+800~K20+200段防洪堤与截水沟、K27+149和K30+895段纳洪口、防洪堤与交叉建筑物接口浆砌石防护、K24+033~K24+900右侧排水渠(0+000-0+399.64段为浆砌石,0+399.64-0+727.996段为现浇混凝土板)、黄土渠坡脚按业务联系单NLK.S-SD-130、136施工砂砾石齿墙(防止动物灾害)、排洪涵洞进口洞脸按业务联系单NLK.S-SD-132、136进行护坡、渠道II标防洪系统按业务联系单NLK.S-SD-172实施、渠道外高边坡防护处理、退水渠出口消力池外防护、渠道沿线截水沟、渠顶及马道排水沟等;

3.发电厂房位置,泄0+792m处掺气槽凿除混凝土表面平整度达不到原混凝土要求的处理、压力管道及厂房后边坡喷混凝土等。

4.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临时设施建设包括施工交通、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等设施的建设以及填筑料开采及加工系统、砂石加工厂、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机械修配和加工厂、仓库和堆料场、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以及为完成本标施工所需的其它临时生产、生活设施。
5.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包括施工排水、施工度汛等。
6.本标段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自行征用料场的恢复、渣场料场使用后的平整及恢复。

7.项目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

8.和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2.渠道Ⅱ标(15+000-0+30km)范围,K18+800~K20+200段防洪堤与截水沟、K27+149和K30+895段纳洪口、防洪堤与交叉建筑物接口浆砌石防护、K24+033~K24+900右侧排水渠(0+000-0+399.64段为浆砌石,0+399.64-0+727.996段为现浇混凝土板)、黄土渠坡脚按业务联系单NLK.S-SD-130、136施工砂砾石齿墙(防止动物灾害)、排洪涵洞进口洞脸按业务联系单NLK.S-SD-132、136进行护坡、渠道II标防洪系统按业务联系单NLK.S-SD-172实施、渠道外高边坡防护处理、退水渠出口消力池外防护、渠道沿线截水沟、渠顶及马道排水沟等;
3.发电厂房位置,泄0+792m处掺气槽凿除混凝土表面平整度达不到原混凝土要求的处理、压力管道及厂房后边坡喷混凝土等。
4.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临时设施建设包括施工交通、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等设施的建设以及填筑料开采及加工系统、砂石加工厂、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机械修配和加工厂、仓库和堆料场、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以及为完成本标施工所需的其它临时生产、生活设施。
5.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包括施工排水、施工度汛等。
6.本标段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自行征用料场的恢复、渣场料场使用后的平整及恢复。
7.招标文件和图纸包含的其他工程项目。
8.和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标段名称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承担过2个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似的工程施工项目,同时必须提供业绩工程建设方签字认可的质量回访记录;
3、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不得有亏损。需出具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50万元);
4、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3年以上并不少于二个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且至少参加过一个与本招标工程相似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其他主要人员(指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和关键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应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施工或施工管理的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6、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7、本标段(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8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5日起-2015年3月31日9:00-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9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
1
伊犁喀什河流域尼勒克一级
水电站防洪及零星项目施工工程
1
1500
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30日
GDCX-SGZB15-035
100000
1.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会址见大堂路标。
1.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会址见大堂路标。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4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号:326660100100001321
1.16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尼勒克县吉林台一级水电站
邮编:835716
联系电话:0999-485995618935769188
传真:0991-8874010,0999-4859999
电子信箱:8472659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编:100055
电话:4000184000-1-8091
联系人:杨兴濂(项目经理姓名)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
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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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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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购买电话:4000184000-1-8041

关键字:建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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