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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振华站10kV岐阳线、振华线改建工程
2015-04-03 16:13:53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 加入时间:  2015.04.02
项目性质:  改扩建 进展阶段:  开工在建
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设计/建设单位:  /

2.项目概况与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

2.1建设地点:江门市

2.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1040万元,建设基建常规项目36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文件)。

2.3计划工期:3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具体按合同约定实施。)

2.4项目涉及主要工程量: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项目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翌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30号龙威广场A栋401
邮编:529000邮编:510080
联系人:王工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0-3431100电话:020-38095075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0750)3261038。详见公告附件:《投诉和受理》。
2015年4月2日
公告附件
投诉和受理
(一)投诉受理机构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监察部投诉。
通讯地址:广东江门市建设二路152号监察审计部,邮政编码:529000;电话:18575003110,(0750)3261038。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件1:
附件下载
关键字:能源工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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