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县乡村建筑设计导则项目(项目编号NHCG2015097)延期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宁河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宁河县规划局/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5.12.2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宁河县规划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宁河县天津市宁河县乡村建筑设计导则项目项目编号延期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宁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宁河县规划局,招标编号:NHCG201509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宁河县规划局 的委托,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天津市宁河县乡村建筑设计导则项目进行采购。因采购人工作安排原因,谈判时间做如下变更:
一、项目编号: NHCG2015097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县乡村建筑设计导则
三、项目内容:宁河县规划局,采购天津市宁河县乡村建筑设计导则的文本编制。
四、变更内容:原谈判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分。现变更为2016年1月7日上午9点前递交谈判文件,9:30谈判。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石光
(二)联系电话:022-69589573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宁河县规划局
(二)采购人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石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9589573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
62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9119728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500
八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九、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9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