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于都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江西省营养餐设备电器项目电子化文件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于都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于都县教育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变更事项1: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2月03日09: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9日15:00(北京时间)
二、变更事项2: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为:第一章招标文件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6、评分标准
技术分(54分)
三、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14年至今同类项目政府采购成功案例。单项合同金额小于30万元的加1分,大于等于30万元小于60万元的加1.5分,大于等于60万元小于90万元的加2分,大于等于90万元的加2.5分;(最多提供2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政府采购中标公告网址、中标公告网页截图,现场查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
现变更为:技术分(54分)
三、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14年至今同类项目政府采购成功案例。单项合同金额小于30万元的加1分,大于等于30万元小于60万元的加1.5分,大于等于60万元小于90万元的加2分,大于等于90万元的加2.5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政府采购中标公告网址、中标公告网页截图,现场查验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
三、变更事项3: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为:第一章招标文件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6、评分标准
技术分(54分)
四、设备(12分):
1、投标供应商自有先进激光切割机设备,加3分;
2、投标供应商自有数控冲床设备,加3分;
3、投标供应商自有数控折弯机设备,加3分;
4、投标供应商自有数控拉升机设备,加3分;
(以上设备购置发票中的付款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现变更为:技术分(54分)
四、设备(12分):
1、产品制造商自有先进激光切割机设备的,得3分;非先进激光切割机设备的,得1.5分;
2、产品制造商自有数控冲床设备的,得3分;
3、产品制造商自有数控折弯机设备的,得3分;
4、产品制造商自有数控拉升机设备的,得3分;
(以上设备购置发票中的付款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四、变更事项4: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为:第一章招标文件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6、评分标准
技术分(54分)
八、产品检测报告(8分):
1、蒸饭车检测报告(2分):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每提供一项合格检测报告加1分,最高加2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2、电磁炉检测报告(3分):提供电磁炉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每提供一项合格检测报告加1分,最高加3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3、电磁炉能源审计报告(3分):提供电磁炉“能源审计报告”的加1分。(每提供一项合格检测报告加1分,最高加3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得0分)
现变更为:技术分(54分)
八、产品检测报告(8分):
1、蒸饭车检测报告(2分):提供8盘蒸饭车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提供10盘燃气蒸饭车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
2、电磁炉检测报告(3分):提供桌面电磁炉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提供电磁炉1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提供电磁炉2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加1分。
3、电磁炉能源审计报告(3分):提供桌面电磁炉“能源审计报告”的加1分;提供电磁炉1“能源审计报告”的加1分;提供电磁炉2“能源审计报告”的加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能源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加分)
补遗文件YDRH2016-YD-G001于2016年01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