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4.23 | 截止时间: | 2017-04-25 |
点击>>企业招标网获取全国企业招标信息,点击>>中国石化招标网 获取本企业招标信息 |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3,截止日期:2017-04-25,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16TA073在线色度分析仪[]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70411-3809-278-B1,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会议室,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4月21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镇海炼化分公司在线色度分析仪【16TA073】所需在线色度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411-3809-278-B1 2.项目内容:镇海炼化分公司在线色度分析仪【16TA073】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色度仪\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1-包1 |
|||||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7月18日、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仓库17#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26日 8:00至2017年4月3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会议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会议室。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4月25日 09:00前与王舒一(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贺雷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1 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标书售出概不退还。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请最少在开标前三天以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进行确认,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商务标书内备注清楚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相关信息,确保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开出。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或模板、商务付款条件,为招标人设立的不可偏离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偏离。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8 同一招标项目由同一招标机构(宁波招标分部)二次招标时,第一次招标由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终止招标等原因未开标的,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以不再重复购买,但需在标书售卖期内发送邮件至wzwsy@sinopec.com确认第二次是否购买标书并在系统中反馈参与投标。函件中需要潜在投标人写明第一次招标的招标编号、第二次招标的招标编号,附上第一次购买标书的电汇底单,盖上公司的公章。否则视为不参与二次招标。招标文件售后不予退款。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sy@sinopec.com邮箱。】。 19.投标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专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技术、商务部分分别存入U盘,用2个信封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20.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王舒一(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574-27667759 |
||||||||
电 子 邮 件: |
wzwsy@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贺雷 |
||||||||
电 话: |
0574-86449255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