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内江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东兴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7/05/23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
变更内容 |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补遗书(03号) 各投标人: 一、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8页10.16条款修改为: 10.1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二、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9页10.21条款修改为: 10.21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可以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及方法见专用条款。 三、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页5.1条款修改为: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叉口川南电商中心三楼)。 四、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线一、二段道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8页3.4.1条款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4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 6月 9 日16 时 00分前(两个工作日前)到达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四川兴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