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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用十二叔胺框架十二叔胺招标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2017-05-24 18:25:0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5.24 截止时间:  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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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截止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河南油田分公司用十二叔胺框架十二叔胺第1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70515-0803-481-B1,开标地点:武汉市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楼2601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委托,对河南油田分公司用十二叔胺框架 16-11-计划科-08-002(框)所需十二叔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515-0803-481-B1

2.项目内容:河南油田分公司用十二叔胺框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胺类\十二叔胺(97%) 120.0 TO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06月30日,需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盖章)的授权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5月16日15时至2017年0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楼2601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8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楼2601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06月08日09:00时前与郭睿哲联系,技术咨询请与任大伟、郭小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

21.其他重要要求:违约责任: 1、因出卖人原因造成逾期交货的,每迟交壹日应向合同买受人支付迟交部分货值0.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货值的50%,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因逾期交货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出卖人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2、产品质量不合格,出卖人负责维修或更换,维修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出卖人负责退货,向买受人支付合同总额 1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3、因买受方用户的原因,造成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4、本协议标的物纳入河南油田即时物流圈服务管理,出卖人按结算金额的2%向买受人支付服务费,买受人收到服务费后向出卖人出具发票。服务费可由货款冲抵,也可单独结算。5、出卖方承诺回购订单余料,按双方正在执行的该批货物的订单价格回购。 6、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7出卖人保证运输工具安全性能良好,符合买受人提供产品的运输要求。运输液体货物的罐车应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装运条件,清洗干净,无污物、杂物。。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郭睿哲

电话:13779930658

电子邮箱:wzguorz@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任大伟

电话:0377-63833049

电子邮箱:

联系人:郭小艳

电话:0377-63838866

电子邮箱:

关键字:能源化工,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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