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2017年度农村公路大修里程计划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LSG-201703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8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06月28日14时30分
五、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2.2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中楼镇15.277km,预算约2000万元;实际控制价以控制价文件为准。第二标段:安东卫街道0.996km、虎山镇2.237km、碑廓镇4.330km、高兴镇4.939km、巨峰镇3.870km,预算约2000万元;实际控制价以控制价文件为准。”
现变更为:“2.2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中楼镇15.277km,实际控制价为15804365.55元;第二标段:安东卫街道0.996km、虎山镇2.237km、碑廓镇4.330km、高兴镇4.939km、巨峰镇3.870km,实际控制价为22183299.72元。”
2.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的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貳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3.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现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的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貳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3.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标段或者其中任意标段进行报名并参与投标,但只能就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中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若投标人成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第二标段即失去中标资格,但仍具有参与评审的资格,以此类推。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原内容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同类公路工程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的业绩,在建项目不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同类公路工程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的业绩,在建项目不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证明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金额为准。”
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5号
联 系 人:侯世云、解春堂
联系电话:0633-26179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北京路王府大街C区C555室
联 系 人:王安校 潘丽伟
联系电话:0633-8777359 8777459(传真)
邮箱:axc19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