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遂宁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项目一期蓬溪段 D1标段施工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遂宁-蓬溪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17/06/27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项目(一期)(蓬溪段) D1标段施工 | ||||||
变更内容 | 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项目(一期)(蓬溪段) D1标段施工招标补遗通知(02号) 各投标人: 该项目D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统一修改为:“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修改为“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应与第二信封正本、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最后再将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总封套内,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总封套上都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2、p32,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中删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三个评审项。 3、p131,投标文件格式“(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1中删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发包人……的彩色影印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4.1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现修改如下: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按以下2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1种方式: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开设在中国银行,基本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B2B支付功能,投标保证金通过基本账户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 第2种方式: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开设在其他银行,应通过基本账户以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投标人可在上述两种方式中任选1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非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5、P47、p80页有关“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须统一,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按招标控制价的1.5%计取。 6、p89、p58页有关“工程一切险”计算标准须统一,按p89“20.1工程保险”执行。 7、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7年 7 月 13 日10时00分,同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17年 7 月 12 日17时00分。 招标人:遂宁市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