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烟台海阳市民用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烟台-海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招标编号:TLYT20174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包号 |
项目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1 |
海阳市民用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所投民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洁净型煤:1300元/吨(财政部门根据用户实际购买数量,其中每吨补贴200元,其余由农户负担)。 环保炉具:供暖面积:80㎡以下,1140元/台;供暖面积:80㎡-100㎡(含100㎡),1200元/台;供暖面积:100㎡-130㎡(含130㎡),1270元/台;供暖面积:130㎡-150㎡(含150㎡),1380元/台;供暖面积:150㎡以上,1430元/台(财政部门根据用户实际购买数量,其中每台补贴400元,其余由农户负担)。 |
更正为:
包号 |
项目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1 |
海阳市民用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供应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所投民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须具有地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办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洁净型煤:1300元/吨(财政部门根据用户实际购买数量,其中每吨补贴200元,其余由农户负担)。 环保炉具:供暖面积:80㎡以下,1140元/台;供暖面积:80㎡-100㎡(含100㎡),1200元/台;供暖面积:100㎡-130㎡(含130㎡),1270元/台;供暖面积:130㎡-150㎡(含150㎡),1380元/台;供暖面积:150㎡以上,1430元/台(财政部门根据用户实际购买数量,其中每台补贴400元,其余由农户负担)。 |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海阳市济南路91号
联系人:阎宇鹏、刘琳琳 联系方式:0535-322086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吴祥胥 联系方式:0535-7358088
发布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