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攀枝花米易县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及生态湿地公园PPP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攀枝花-米易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编号:510421201700024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米易县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及生态湿地公园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212017000247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公告类型 | 米易县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及生态湿地公园PPP项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9-21 17: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9-07 17:3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附件 | ||
米易县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及生态湿地公园PPP项目(第二次)补遗书(一)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企业投融资能力”项内容现更改为:投标人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有效期内金融机构授信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金融机构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承诺书等)的得15分。备注内容:1.若为银行存款证明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任一时点的资金状况证明或存款证明资料复印件;2.金融机构授信、贷款承诺书、银行存款证明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3.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考察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主要投资方。其它内容不变。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7年9月21日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米易县府城路89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孙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82335141 13547620957 传 真:0812-8172683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楼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何先生、蔡先生 联 系 电 话:028-86697080 传 真:028-8669708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 购 人: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米易县府城路89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孙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82335141 13547620957 传 真:0812-8172683 | ||
原公告链接 | www.sczfcg.com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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