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吉山围堤排涝站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所属区域:广西-贺州-富川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富川瑶族自治县,招标编号:FC,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竞标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吉山围堤排涝站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FCCG2017货字343号)竞标公告于2018年01月05日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刊登,该竞争性谈判文件
有关载明信息有误,现作出如下更正,请各潜在竞标人注意,其余信息不变。
条款名称 |
原载明条款 (服务期、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付款方式) |
更正后条款 (服务期、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付款方式) |
服务期 (日历天数) |
服务期: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 |
服务期: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供货 |
电机保护启动柜 |
电机保护启动柜/技术参数及要求/GCS-06-C(带软启动装置160KW) |
电机保护启动柜/技术参数及要求/GCD-06-C(带软启动装置160KW)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货款在货物验收合格并免费送达指定接收地点后,1个月内付货款总额的95%,余下货款于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
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所有设备进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额的70%;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并投入试运行无障碍且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额的80%;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审计且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款项于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