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3,截止日期:2018-1-3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庆槎路、石槎路保洁绿化养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1701316N6771)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白云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7年12月1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庆槎路、石槎路保洁绿化养护项目(440111-201712-1001-000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为响应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要求,项目暂停恢复采购的,需在网站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更正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更正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有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2、原恢复采购及更正公告“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报名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更正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报名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原恢复采购及更正公告“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30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14时30分。” 更正为: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2月2日09时00分(注:0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2018年2月2日09时00分。”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或扫描发至电子邮箱(gdyzgj@163.com)已获悉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2日09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40932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
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井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丰路1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409329 |
传真:020-86409325 | 邮编:51043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