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三水区图书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图书采购修改通知第三号,所属区域:广东-佛山-三水区,所属行业分类:图书,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三水区图书馆,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8年01月03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图书采购(440608-201710-0302-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致各投标人: 一、现作撤消附件“图书采购清单”。 二、增加第二部分采购项目中第六点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采用折扣率的形式;投标折扣率低于70%,需提供供货折扣率的证明文件或说明,同时提供图书进货发票、图书加工发票、运输配送发票等相关的合法证明材料。 2)报价中必须已包括本项目乙方产品采购、运输、保管、整理、配订、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维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二点采购项目技术与商务参数及要求的供货要求中的第1小点中“▲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包括订单采购(详见图书采购清单附件)”。现修改为:“▲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包括订单采购、现场采购、外采等方式,外采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均由中标人承担”。另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中的相应条款作同样修改;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二点采购项目技术与商务参数及要求的供货要求中的第9小点中“除了图书采购清单中的书目”。现修改为:“本项目的采购方式包括订单采购、现场采购、外采等方式”。另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中的相应条款作同样修改;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二点采购项目技术与商务参数及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中的第2小点中“(条形码、书标、书标保护膜、标签由采购人提供)”。现修改为:“(条形码、书标、书标保护膜、标签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另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中的相应条款作同样修改; 六、原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评审中的“供货渠道”评审细则“根据投标人与出版社业务合作情况对比评分。优:8≥X>5分,良:5≥X>2分,一般:2≥X>0分。提供业务合作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不得分。”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的图书进货渠道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品种多样性进行横向比较:优:8≥X>6分,良:6≥X>3分,一般:3≥X>0分。【注:须提供与其合作的出版社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出版社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合作关系在开标当日必须在有效期内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七、原修改通知(第二号)中第七点的“经营场所情况”评审分项的总分为5分现修改为3分。原评分标准“投标人在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5分;每少100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每少100平方米扣1分,扣完为止。” 八、原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审中的“企业财务状况”评审细则“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营状况进行横向对比:优得3分,中得2分,一般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能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现修改为: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营状况进行横向对比: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能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九、原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审中的“诚信体系”评审细则“根据2010年至今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连续获得年限进行排序,按照连续年限长者为较优,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获得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网页查询打印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不得分。”现修改为:“根据2010年至今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获得年限进行对比打分,每获得一年得1分,本项最高为4分,没有获得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网页查询打印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不得分。” 十、原修改通知(第二号)中第八点的“图书馆编目协议书”评审分项的总分为6分现修改为2分,原评分标准“提供标准编目数据及签订的CALIS编目及国图编目中心协议的得6分,其中具有一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现修改为:“提供标准编目数据及签订的CALIS编目及国图编目中心协议的得2分,其中具有一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十一、商务部分评审中增加“服务便利性”评审分项的总分为6分。评审细则“对各投标人营业网点的规模、便利性及响应的快捷性等进行综合评审:优:6分;良:3分;一般:1分。(以同时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自有房产证)的复印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3、价格评分”增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十三、原修改通知(第二号)中第九点“合同金额”中增加以下条款“乙方按以下公式计算货款:国内出版图书供货价=图书原定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乙方不能以采购人订购的书籍为畅销书或者热卖书或者新书等借口为由不按照图书协议供货折扣率供货(供货折扣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将被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现修改为:“合同金额为折扣率(大写):___(小写___%)。乙方按以下公式计算货款:乙方不能以采购人订购的书籍为畅销书或者热卖书或者新书等借口为由不按照图书协议供货折扣率供货(实样价合计值=图书码洋价合计值×折扣率),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将被取消协议供货资格。” 十四、原修改通知(第二号)中第十点中“原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现修改为:2018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4、投标费用”的“4.2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货物类)的收费标准计算,另专家评审费为8000.00元。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成交服务费。”现修改为:“4.2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货物类)的收费标准计算。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成交服务费。” 十六、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17.成交服务费”中“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为8000.00元。”现修改为:“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 十七、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五、价格部分”的5.1报价一览表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2.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采用总价报价的形式。最高报价上限为人民币842400.00元,超出最高报价上限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处理。)价格评分时以投标总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3.报价中必须已包括本项目乙方产品采购、运输、保管、整理、配订、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维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现修改为:详见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采购内容 投标折扣率 备注 %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采用折扣率报价的形式。投标折扣率低于70%,需提供供货折扣率的证明文件或说明,同时提供图书进货发票、图书加工发票、运输配送发票等相关的合法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投标总成本报出本项目中文纸质图书的折扣率。实洋价合计值=图书码洋价合计值×折扣率。价格评分时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3.报价中必须已包括本项目乙方产品采购、运输、保管、整理、配订、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维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4.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修正相关内容有矛盾,以本修正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772288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钱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77341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
联系人:董晓龙 | 联系电话:020-83277440 |
传真:020-83713041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图书馆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21巷 |
联系人:李诗荣 | 联系电话:0757-87733721 |
传真:0757-87732285 | 邮编:5281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