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德市园林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15,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2018年新增绿地管养项目标前变更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宁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德市园林管理局,招标编号:[350900]ZXFZ[GK]20180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350900]ZXFZ[GK]2018001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14
1、原公告项目名 称:2018年新增绿地管养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900]ZXFZ[GK]20180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9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删除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项目技术项“F2.12技术力量5、投标人拟派出的保洁班组长具备高级环卫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备保洁证的每增加2人加0.5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公章并提供相应防伪查询网址或其他防伪查询方式,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及证书复印件(或职称批文或评审文件复印件或列明该证书查询网址),否则该人员不予以计分。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不予接收),以便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评标结束之后归还,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以及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项目商务项“F3.2企业综合实力2、投标人具备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专业承包资质的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不予接收),以便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评标结束之后归还,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此两项分值(6分)调整至价格项,价格项总分调整为16分。
4.2、原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项目商务项“F3.8本地化服务”更改为“为了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注册 地在福建省内的得2分,注册 地在宁德市或在宁德市设有分公司的得3分(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不予接收),以便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评标结束之后归还,未提供原件的,不计分。”
4.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服务范围一览表更改为
品目号 |
序号 |
名 称 |
面积(平方米) |
养护综合单价(元/平方米*年) |
保安人数(个) |
保安工资(元/人*月) |
8个月养护费小计(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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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 |
大门山公园绿地 |
229195 |
5.5 |
6 |
3200 |
99.4 |
保安工资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3200元,含五险一金、服装、设备等,24小时3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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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东湖木栈道工程一期绿地 |
94943 |
5.5 |
3 |
3200 |
42.49 |
||||
1-2 |
3 |
塔山路南港绿地 |
66809 |
5.5 |
2 |
3200 |
29.61 |
保安工资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不得低于3200元,含五险一金、服装、设备等,24小时3班制。
|
||
4 |
高架桥下绿地 |
Ⅰ标段 |
67966 |
5.5 |
45.17 |
|||||
Ⅲ标段 |
41262 |
5.5 |
2 |
3200 |
||||||
5 |
兰溪公园绿地 |
70685 |
5.5 |
3 |
3200 |
33.6 |
||||
6 |
都市绿道 |
18000 |
5.5 |
6.6 |
||||||
7 |
城区立体绿化 |
3660 |
5.5 |
1.34 |
||||||
8 |
合计 |
592520 |
16 |
258.21 |
||||||
注:本合同包养护经费共计258.21万元,养护期8个月;其中绿化工、保洁员、保安、洒水、施肥、整形、修剪、扶树支撑、松土除草、死株清理、病虫害防治和中 标单位正式接管养护工作后出现的灯光、喷泉、建筑小品、给排水管道、垃圾桶、公厕、园路、座椅、防护网、路沿石、铺砖、木栈桥、树池、挡车柱、花盆等配套设施损坏所需的维护属于日常养护工作,经费按月考评结果支付;剩余部分按实际完成量结算,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绿化工人,主要负责绿地内的修剪、除草、松土、扶树支撑、病虫害防治、浇水、乔木管理、施肥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因季节因素,每年4-9月份安排绿化养护工45人(大门山公园绿地15人、环东湖木栈道工程一期绿地8人、塔山路南港绿地5人、高架桥下绿地9人、兰溪公园绿地5人、都市绿道和城区立体绿化3人),当年10月至翌年3月份安排绿化养护工29人(大门山公园绿地10人、环东湖木栈道工程一期绿地5人、塔山路南港绿地3人、高架桥下绿地6人、兰溪公园绿地3人、都市绿道和城区立体绿化2人),采用8小时1班制。 二、保洁员,主要负责公园、绿地、园路、广场、园林设施及停车场等卫生保洁工作;日常保洁人员25人(大门山公园绿地8人、环东湖木栈道工程一期绿地5人、塔山路南港绿地3人、高架桥下绿地4人、兰溪公园绿地5人),节假日大门山公园、环东湖木栈道工程一期、兰溪公园绿地等3处绿地保洁人员加倍(年节假日115天,按4个月计),采用16小时两班制。 三、保安,主要负责公园、广场巡查、监督管理等;共安排保安16人(大门山公园绿地6人、环东湖木栈道工程一期绿地3人、塔山路南港绿地2人、高架桥下绿地2人、兰溪公园绿地3人),采用24小时三班制,每人每月工资3200元。 四、签证费用,在合同包总金额中预留15%签证费用,作为设施维修以及采购人指 定设施维修的使用等。(该部分经费按采购人认可的单价和数量结算,经采购人验收并签证后支付给中 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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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养护标准2、环境卫生2.4条更改为“公园、绿地、园路、广场、园林设施及停车场等整洁卫生,无尘埃污渍,无乱张贴,无乱刻乱画等现象”。
4.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五)、设备要求表更改为“
序号 |
材料设备名 称 |
数量 |
要求 |
备 注 |
1 |
洒水车 |
1辆 |
8 T及以上,正规洒水车(专项作业车) |
两辆4T及以上,正规洒水车(专项作业车)可视为1辆8T及以上,正规洒水车(专项作业车)” |
2 |
修剪机或緑篱机或割灌机 |
1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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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锯 |
6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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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喷药机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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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工具车 |
2辆 |
皮卡车、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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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巡查车 |
2辆 |
5座以上车辆(含电瓶车) |
注:以上设备属于机动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复印件,其余机械设备均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一致不变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3-08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3-08 09:30。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10、采购人名 称: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宁德市东湖南公园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17986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项目负责人:林若滨
联系电话:0593-2937168、2595166、邮箱:zhixinnd@163.com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