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昆山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新建陆家空气自动站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昆山,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昆山市环境监测站,招标编号:SZYC2018-KS-G-02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新建陆家空气自动站(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单位:昆山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邱亮 联系电话:0512-57735682;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9号
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电话:(0512)65158110,传真:65816522;联系人:陶元倩,张赟;邮编:215002 ;
3.招标编号:SZYC2018-KS-G-021;
4. 招标内容:新建陆家空气自动站(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套。采购预算: 120.00万元。详见SZYC2018-KS-G-021号招标文件。
5.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4月9日;
6.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所有“符合EPA认证和国家规范要求”均更正为:“符合EPA认证或国家规范要求”。
(2)原39页“2.1.1、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SO2、NOX、CO、O3、PM2.5、PM10分析仪通过EPA认证、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更正为:“2.1.1、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SO2、NOX、CO、O3、PM2.5、PM10分析仪通过EPA认证或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3)原53页:“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EPA认证、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更正为:“1.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EPA认证或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
7.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